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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阳区2021年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4-06 14:50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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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双农〔2021〕25号

  为了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严格规范全区种子生产经营行为,加强我区种子市场管理,确保2021年农业生产安全,促进全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发布长春市双阳区2021年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以服务民生、执法为民为宗旨,以实现护农增收为目的,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检打联动、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强化对种子市场的监管,着力构建种子市场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实行整顿与规范相结合,打假与扶优相结合,服务与监管相结合,对重点市场、重点单位、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无证照生产经营种子、经营未审定、未登记和未引种未备案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种子包装、标签和生产经营档案管理。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经营服务水平。确保农业生产用上合格放心的种子,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实行种子经营备案制度

  种子生产经营者在双阳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必须在种子监管平台备案。

  (二)实行种子经营档案制度

  种子经营档案必须使用全省统一格式的种子经营档案并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和保存种子经营档案,载明种子来源、产地、数量、质量和销售去向及日期,保证可追溯。并向购种者出具发票等购种凭证。对未按规定建立、保存有关档案的、未向购种者出具发票等正规购种凭证的,依法责令改正,依据相关规定依法处罚。

  (三)实行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制度

  对重要农作物种子以及种子使用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农作物种子进行监督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种子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实行品种审定及引种制度

  经营者推广、销售的品种,必须经过审定或引种登记,国审品种适用区域必须含吉林省或长春地区。严查未审先推、已撤销审定或登记、同一适宜生态引种未备案等违法行为。对于未审先推、已撤销审定或登记、同一适宜生态引种未备案等违法推广销售行为,依法严格查处。

  (五)实行问题种子召回制度

  在种子执法检查、监督抽查等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种子,责令经营业户召回已售出的问题种子。

  (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转基因种子行为

  通过市场检查、现场检测等手段,严查严打非法生产和销售转基因种子行为。特别是要重点查处非法转基因种子直销入户的行为,一方面,要加大宣传,让广大种植户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做到自觉守法。另一方面,对非法转基因种子生产经营行为,要发现一起、彻查一起,没收种子并追查违法主体,形成严查严打的高压态势。

  (七)加大联合办案力度,完善重点案件联合查办机制。

  对检查中情节恶劣、违法行为严重,拒不配合调查处理的重点违法行为,形成联合执法、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共同对种子领域重大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专项整治。

  四、工作措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

  按照省、市业务部门要求,结合我区种子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行动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

  (二)强化宣传指导

  在种子收获入库期及种子销售期,深入全区各乡镇、街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面对面答疑,指导农民如何科学选购、使用种子,增强农户识假辨假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

  (三)开展集中检查

  在种子供应的关键时期,深入各经营网点、种子市场集散地、村屯农户家中进行检查、巡查和倒查,特别要加大种子流通终端的检查,对发现的违法线索和问题种子逐一登记,开展跟踪调查,严查品种来源渠道,严检种子质量。

  (四)做好总结上报

  做好种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阶段性总结,认真总结经验和成效,加强信息交流和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卓有成效的搞好种子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诚信建设

  种子经营者要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对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企业要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列入重点监测检查对象;对多次违法违规、信用差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进行重点监控。

  (二)加强执法建设,推进智能管理

  执法人员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学习先进执法经验,充分利用现代化执法设备,对市场进行智能化管理。

  (三)做好种子纠纷投诉、接待工作

  对于种子纠纷的投诉,首先由投诉者与经营单位之间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有争议,由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组织双方调解处理。如需请专家组鉴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家组及时进行田间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报告,对农民诉求做出科学、公正、及时、合理的处理意见。

  为方便群众,解决疑难问题,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立举报、咨询、投诉通道,电话: 0431—84222314。

  长春市双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2日

 

文件:《双阳区2021年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