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文件(长残联办发〔2020〕27号)关于对长春市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机构核定的通知要求,区残联会同区纪检驻残联纪检组、区财政局、属地乡镇(街)残联,共同对我区范围内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机构进行实地审查,现将通过审查的3家机构予以公示。
我区3家残疾人集中托养机构信息:
1.平湖街道:老年福星公寓
2.奢岭街道:广禾养老文化苑
3.双营乡:悦和老年公寓
公示时间:2021年1月8日——1月15日(共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