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名称 | 服务对象 | 服务内容 | 经办机构 及联系电话 |
离校未就 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 |
离校三年内有就业意愿的普通高等学校未就业毕业生。 | 离校三年内有就业意愿的普通高等学校未就业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人才中心办理实名登记。 登记部门为其提供就业信息、就业培训、就业援助等服务。 |
长春市双阳区人才交流开发中心84222370 |
青年见习 基地认定 |
在我区办理了工商注册或法人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 填写《长春市青年见习基地申请表》;当地人才服务中心现场考察;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 | |
青年见习 个人申请 |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职以上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 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人才中心进行见习登记(见习单位可自行招募见习生)。 对符合岗位需求和见习条件的毕业生进行推荐。见习单位和见习生到人才中心进行资格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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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 |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按照《吉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公告》,招募大学生从事“支农、支医、支教、扶贫”工作。 | |
基层公共服务项目工作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3年内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按照“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项目”招募计划,为乡镇(街道)基层单位招募高校毕业生,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 | |
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在长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 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学生于就读高校进行申报,长春市人才中心负责审核、发放工作。 | |
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孵化基地)相关补助 | 市人社局认定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进行孵化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实体 | 对进入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大学生创业园(已享受当地政府优惠政策的除外)进行孵化的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实体,在场租费、水电费等方面给予适当资金补助。 | |
大学生创业企业参加市级政府部门举办的大型人才招聘会免费招聘 | 大学生(含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双阳创业的企业 | 可申请免费参加市人社部门组织的大型人才招聘会。 | |
大学生创业免费综合服务 | 有意在双阳创业意愿以及已经创业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 | 免费提供创业指导、政策咨询、项目征集推介、大学生创业园孵化咨询、大学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咨询、创业培训等公共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