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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春市双阳区2023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5 09:24  来源: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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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双府办发〔2023〕1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有关部门:

  《长春市双阳区2023年春运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

 

  

长春市双阳区2023年春运工作方案

  2023年春运将于1月7日开始,2月15日结束,共40天。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各级党委和政府关于春运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底线思维,加强统筹部署,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强化运输组织保障,认真做好2023年道路交通春运工作,努力为公众提供安全、便捷、有序的道路运输服务,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全力打造“便捷春运、平安春运、满意春运、文明春运”为目标,精心谋划,组织动员和依靠各方面力量,完善协调机制,科学调配运力,加强安全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服务保障工作,全面提高春运服务水平,确保人流、车流集散有序,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春节。

  二、任务举措

  (一)切实做好春运组织工作,全力打造“便捷春运”

  1.提前开展运输组织调度。在研判今年春运形势的基础上,对春运形势、特点进行全面分析,科学预测旅客流量、流时、流向,制定本地加班车预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要加强农村集市、旅游景区、庙会等人员聚集场所的运输组织,增加车辆投入数量和发车密度,满足城乡居民出行需求。要统筹做好煤炭、天然气等能源物资以及粮食、肉禽、蔬菜等生活物资的运输组织,保障物资运输车辆便捷通行。

  2.强化多种运输方式衔接。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发挥道路运输在中短途和城乡运输接驳等方面的优势,加强城市公交、出租汽车与城市对外交通运输方式的组织衔接,保障火车站、客运站、旅游景区和大型集贸市场等客流密集场所的疏运工作,实现不同运输方式间方便快捷的中转换乘,提升“最先和最后一公里”运输效率,确保及时集疏运旅客。

  3.严格落实春运期间疫情防控措施。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指导运输、场站经营者及公路服务区等经营管理单位,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实施症状管理,出现发热等症状的,第一时间报告、停止作业,必要时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加强个人防护,上岗期间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鼓励客流量大的客运场站一线从业人员佩戴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做好道路运输场站和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公路服务区、车辆等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加强道路客运场站客流引导,组织乘客尽量分散候乘,减少人员聚集。积极推动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优先保障交通运输行业防疫物资供应和从业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对乘客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不再实施测温。

  4.有效防范从业人员大面积感染。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指导运输企业加强从业人员防疫管理,必要时可对驾驶员等一线从业人员实施“两点一线”管理。加强对已感染从业人员的关心关爱和救助服务,帮助其早日康复和返岗。对出现症状超过7天或症状消失的从业人员,可在严格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恢复相关工作,其中对驾驶员上岗要坚持从严审慎原则,确保身体状况胜任安全行车要求。建立实施关键岗位轮岗备岗制度,一旦出现关键岗位人员感染,及时轮换,确保工作有效接续,减少疫情对行业运转的影响。

  5.精准实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交通运输部门要按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精准实施疫情防控处置,督促指导运输企业、场站、物流园区等运营单位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一般情况下不得对涉疫客货运输场站、车辆等进行封控,同工作场所人员不进行隔离。防范从业人员出现大面积感染等极端情况,要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并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统筹建立从业人员、运力调配机制,加强人员、运力应急储备,确保一旦出现突发规模性疫情,及时调度投用储备力量,确保春运期间重点枢纽场站不关停、重要运输通道和线路服务不中断、重点物资运输不断链。

  6.着力加强防疫宣传引导。要创新宣传手段和形式,积极运用交通设施和服务窗口等载体,广泛宣传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乘客出行期间提高防护意识,进站乘车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减少聚集、遵守咳嗽礼仪、保持人际距离、做好手卫生。引导乘客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出现发热等症状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倡导患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及孕妇、儿童等人员健康理性出行,降低自身及家人感染风险。

  (二)压实监督管理责任,全力打造“平安春运”

  1.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交通运输、交警等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一是对所有参加春运的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资质进行严格检查,确保符合规定要求。二是督促客运企业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三是督促客运企业对驾乘人员进行行车安全常识、疫情防控、安全操作规程及职业道德培训和教育,提高驾乘人员的安全行车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四是督促客运企业密切关注驾驶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在出车前对客运驾驶员进行询问、告知,严禁身体不适应、心理不健康的驾驶员上岗运营。

  2.提前开展隐患排查。交通运输、交警等部门要针对春运工作特点,提前深入运输企业、客运站等生产一线,对安全生产重要环节和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清单,并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确保问题隐患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3.切实加强动态监控管理。交通运输、交警等部门要按照《吉林省道路运输动态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动态监控管理,充分发挥监控平台作用,指定专人按规定对“两客一危”车辆运行过程进行实时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驾驶员超速、超员、接打电话、吸烟、进食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屡禁不止”和“屡改屡犯”的运输经营者实施重点监管、精准监管。

  4.切实保障公路安全畅通。一是要对干线公路进行全面梳理和风险评估,明确易堵、易发生事故的路段和节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方案和分流绕行预案。强化对长大下坡、桥梁隧道、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重点路段的运行监测和养护巡查。二是做好极端恶劣天气的公路保畅工作,调配充足物资和设备设施,及时开展清雪除冰作业,切实保障道路安全通行。遇冰雪、雾霾天气时,要采取警车带道、压速通行、间断放行、分车型通行、分流缓行等措施,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三是进一步健全路警联合巡查与指挥协同机制,做好交通管控前会商和路警联动,共同采取措施减少因交通管控导致的交通拥堵。及时清理农村集市贸易占用公路经营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等突发情况的,要快速实施救援,保障公路畅通。四是要以国省干线、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公路等为重点,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确保道路具备安全通行条件。同时,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违规载货、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以及非法运输危化品等违法行为。

  5.强化联勤联动工作机制。一是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应急管理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实行联勤联动,统筹安排执法力量,强化春运市场安全监管,加大对客运站等客流集中地点巡查力度,加强周边交通秩序管理,防控突发事件发生。要从细从严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加大督查暗访力度。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密切配合、共享信息、齐抓共管,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针对农村、山区交通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联合乡镇(街道)和基层组织,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及时劝导、纠正非法营运、超员超速、酒后驾驶、无牌无证、疲劳驾驶、“宰客”、“倒客”“客货混载”等违法经营行为和欺行霸市、斗殴、诈骗等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春运环境。同时,督促道路运输经营者加强驾驶员资格审核,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违法行为的驾驶员,交警部门要及时通知交通运输部门和有关经营者,不得安排其上岗参加春运。

  6.加强交通物流保通保畅。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发挥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严格落实交通物流保通保畅优化政策,不再查验货车司乘人员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对跨区域流动货车司乘人员开展落地检。严禁擅自关停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严禁以防疫为由擅自限制货运服务。要督促运营单位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建立一线人员预备队,必要时可实施轮岗备岗制度,进行封闭管理,确保突发情况下重点物流枢纽运行稳定。统筹考虑大范围疫情感染、极端恶劣天气、长时间严重拥堵等对重点物资运输保障的影响,研究制定春节假期期间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专项演练,切实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对货车司机的生活保障,出现滞留的,为其提供必要的饮水、用餐、如厕等基本生活服务和基本医疗救助服务。

  7.完善应急工作机制。一是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恶劣天气和设备故障、延误晚点等突发事件,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对应急救援、应急运力组织、应急保障措施等进行统筹安排。二是加强恶劣天气的预防、预报和预警工作,要与气象部门建立天气信息快速通报机制,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并及时发布天气灾害预警信息,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和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三是发生突发事件,要准确判断影响程度,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果断处置,调集各方资源,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并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优化运输服务举措,全力打造“满意春运”

  1.提高旅客票务服务质量。要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联网售票服务,推广应用电子客票,切实便捷旅客购票乘车。针对务工、学生等团体客流,要积极开展上门售票服务。视客流增加情况,及时增开售票窗口和自助售票终端,延长售票时间。

  2.提供多样化出行服务。交通运输部门要抓紧构建“公交化运营为主、定制客运为辅、班车客运为补充”的道路客运发展新格局,进一步扩大公交化改造线路和定制客运服务的覆盖范围。针对部分热门城际公交的中途停靠站点可能存在客满无座的情况,要指导承运企业及时加密车次,并面向社会公布咨询服务和预约电话,必要时要提前为乘客预留相关座位,避免乘客在中途停靠站点无车可坐。

  3.保障重点群体出行服务。强化国防观念,积极落实交通运输领域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依法优先出行措施,并体现到购票、安检、候乘等环节,为军人军属提供优先优待和热情服务,营造拥军爱民的良好氛围和社会风尚。保障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和儿童依法享受优待票、儿童票,为老年人、残疾人和其他有困难的旅客提供必要帮助。

  4.有力维护行业稳定。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运输经营者用好用足助企纾困政策,深入推进免征公共交通服务增值税、免征客运场站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落地落实,发挥好中央农村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等作用,保障行业持续稳定运行。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将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保障道路货运、出租汽车、城市公交等平稳运行。重点针对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恶意压低运价、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等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广大货车司机合法权益。

  (四)加强工作宣传,全力打造“文明春运”

  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通过专题节目、专栏信息、宣传海报、公益广告、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春运的政策措施、工作安排和运行动态,大力宣传报道春运期间服务人民群众健康出行、平安出行、有序出行做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运输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报道春运一线干部职工和志愿者的优秀事迹;要加强对春运舆情的监测分析,依托各类网站和服务平台,开展春运满意度调查,广泛收集旅客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对旅客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要及时回应,做好解释沟通,赢得旅客的更多理解和支持。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双阳区2023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春运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区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应急管理局、卫健局、融媒体中心、治超办和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担任。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春运工作组织协调。

  (二)强化责任意识。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讲政治、保民生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春运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抓好春运工作。

  (三)规范工作制度。春运期间,区春运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做好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同时,要完善信息上报制度,各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等信息报送工作。对春运期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逐级上报。春运结束后,要全面总结经验做法,并于2023年2月18日将春运工作总结报送到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解读: 《长春市双阳区2023年春运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