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长春市双阳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内容,拟对双阳区站前单元、岭上单元及岭下单元部分用地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长春市双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1日
初审:白宗民 复审:黄智勇 终审:耿宏宇
附件:
长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公示(岭上单元).pdf 长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公示(岭下单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