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长春市第35届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长办发〔2022〕46号)精神和《长春市第35届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监督原则,经推荐评选组织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确定长春鑫利密封制品有限公司等2个集体、李锋等4名同志为长春市第35届模范集体、劳动模范推荐候选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5日-2022年12月9日)。
一、长春市模范集体候选单位2个
长春鑫利密封制品有限公司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春市双阳区供电公司
二、长春市劳动模范候选人4名
(一)企业职工2人
李锋 国药一心制药有限公司空调/制水班班长
王金光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农民1人
韩大春 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广生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三)机关事业人员1人
赵立新 长春市双阳区医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以上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线索不清的匿名、冒名、假名举报不予受理,诬告陷害、干扰评选推荐工作的将严肃查处。公示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下午4点。如有不同意见,请向双阳区推荐评选市劳动模范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张铁,联系电话84220360。
双阳区推荐评选市劳动模范组织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