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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区土地供应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1 10:18  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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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通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区土地供应行为,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坚决禁止未批先建行为

  未经区政府批准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违规先行施工建设。特别是禁止道路、绿地等公共设施用地先建后批的行为,坚决杜绝此类的行为再次发生。

  二、切实落实净地出让

  在土地出让前要完成地上和地下的建筑物、附属物及设施的拆迁补偿,要完成“三通一平”基础设施配套,坚决杜绝“毛地”出让行为的发生。

  三、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查处力度

  严格落实闲置土地处置的有关规定,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和巡查力度,对闲置两年以上的土地证依法予以无偿收回,杜绝土地的低效利用,坚决杜绝闲置土地现象发生。

  四、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工作

  完善和落实对建设用地批后使用情况的督查制度,及时检查和监督土地使用权人的履约情况,对未按《出让合同》约定土地使用条件进行利用土地的予以查处,限期不整改的依法起诉法院予以执行,坚决杜绝经营性用地未经规划部门审批擅自提高容积率和改变用途的行为,对不及时补交出让金的行为依法予以制止,切实保护政府土地收益不流失。

  五、切实落实土地招拍挂出让政策

  严格执行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对国家没有规定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或划拔供地的,一律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方式依法进行供地,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已采用划拔方式供地的,要限期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后杜绝该类行为发生。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