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双府办发〔2019〕5号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双阳区“一村一辅警”工程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有关部门:
《双阳区“一村一辅警”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
双阳区“一村一辅警”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按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全省公安机关“一村一辅警”工程试点工作方案》《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一村一辅警”工程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筑牢农村治安防控基础,补齐农村治安防控短板,积极探索农村治安防控工作新模式,构建“党委政府领导、公安机关主导、相关部门共建”的农村警务新格局,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创建“平安双阳”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19年5月15日前,按照“建制村与驻村辅警1:1”的比例,配齐区内所有建制村驻村辅警134名,建立驻村辅警招聘、培训、管理、考核、奖励、监督、退出等工作机制,构建管理规范、保障有力、机制健全、运行顺畅、工作高效的“一村一辅警”工作体系,打造“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提升农村社会治安控制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三、驻村辅警工作职责
驻村辅警接受属地公安派出所和民警的领导、指挥、监督,具体履行以下11项工作职责:
(一)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二)协助派出所开展基础信息采集,协助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三)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
(四)协助开展社会治安防范、交通安全、消防、禁毒等法治宣传;
(五)协助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
(六)协助开展戒毒人员日常管理、检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公开查缉毒品;
(七)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和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八)协助开展户籍、身份证、居住证、出入境等业务便民服务;
(九)参与灭火救援和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
(十)协助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十一)其他可以由驻村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
四、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理念,遵纪守法;
2.必须是本村村民,对本村的人熟、地熟、情况熟,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党员、退伍军人、致富带头人和毕业未就业的大学生优先;
3.一般应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4.年龄原则上在18—55周岁之间,工作表现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无重大身心疾病、无重大生理缺陷,能正常开展工作;
6.本人必须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供相关参保证明)。
7.治保主任兼任辅警的必须是专职治保主任,不得由村委会其他班子成员兼任。
(二)限制条件。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招录:
1.本人或直系亲属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不满2年,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以上处分不满3年的;
4.曾参与、组织或煽动群众集体上访或非正常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5.信奉邪教或参与地下宗教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农村辅警工作的。
五、配备方式
(一)专职治保主任兼任辅警。已配备专职治保主任的行政村,且符合招录条件的,由专职治保主任兼任辅警;由村书记或村主任等人员兼任治保主任,或者空缺治保主任的行政村,在5月15日前,按照招录条件内容,将专职治保主任配备到位并兼任辅警。
(二)公开招聘。审查确定专职治保主任兼任辅警的人数后,不足部分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补齐。录用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安排至相关行政村工作,公安分局派出所负责录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3月20日—4月28日)。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成立联合工作组,迅速摸清各乡镇(街道)现有治保主任队伍现状。各乡镇(街道)在现有的专职治保主任中进行集中推荐,推荐名单(花名册)于4月28日前报区“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4月28日—5月4日)。区公安分局、综治办、人社局对各乡镇(街道)推荐的人员名单进行联合审查,确定专职治保主任兼任辅警人数。
(三)组织招聘(5月5日—5月10日)。由区公安分局牵头,人社部门负责指导驻村辅警人员招聘、薪酬确定和落实相关职业保障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履行有关驻村辅警招聘程序,为所有建制村配齐、补齐驻村辅警。
(四)组织培训(5月10日—5月14日)
由区公安分局对所有驻村辅警进行岗前培训。
(五)上岗工作(5月15日上岗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落实经费保障。将驻村辅警相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工资和补助发放统一由区公安分局按照派出所每月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1.强化驻村警务室建设。驻村警务室一般设在村民委员会,悬挂规范统一的标识标牌,配备办公桌椅、档案柜等必要办公设施;驻村警务室可与村综治中心合署办公。
2.强化辅警服装保障。为驻村辅警统一发放服装,含冬执勤服、春秋执勤服、夏执勤服,每两年需更换一次服装。
3.明确驻村辅警工资待遇标准。兼任辅警的专职治保主任,给予每月1000元补助。公开招聘的驻村辅警工资待遇每月1800元,全部驻村辅警由政府每年统一交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年200元),兼任辅警的专职治保主任和驻村辅警最终待遇及工资以派出所绩效考核结果进行不等额发放(详细发放标准按区公安分局驻村辅警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二)强化监督考核
1.建立考核机制。区公安分局与综治办围绕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对驻村辅警开展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日常考核不合格的要开展培训,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2.建立激励机制。出台评先评优、考核奖励、依法维权、劳动保障、走访慰问等制度,依据工作年限、工作能力、工作绩效,对驻村辅警实行岗位管理,充分调动驻村辅警的积极性。
3.建立投诉受理和反馈机制。依法依规处理针对驻村辅警的相关投诉和举报。
(三)抓好业务培训。区公安分局采取理论培训与实战演练相结合的形式,对驻村辅警开展全面培训,重点培训群众工作方法、信息采集、情报收集、治安防范、矛盾化解、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和交通管理常识等方面内容,提高驻村辅警队伍的法律意识、政策意识、服务意识,有效服务实战。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区“一村一辅警”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在政策、经费和管理上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确保“一村一辅警”工程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一村一辅警”工程建设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各乡镇(街道)负责专职治保主任兼任辅警推荐工作;综治办负责督导指导驻村辅警开展群防群治、矛盾化解等平安村屯建设;人社部门负责指导驻村辅警人员招聘、薪酬确定和落实相关职业保障工作;财政部门负责驻村辅警经费保障工作;公安部门负责驻村辅警管理和使用。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一村一辅警”工程顺利推进。
(三)加快推进。5月15日前,完成全区所有行政村驻村辅警人员配备工作;同时完成驻村辅警培训、管理、考核、奖励、监督、退出等相关配套制度制定出台工作;5月底前,完成全区“一村一辅警”工程建设验收工作,选树典型,总结固化“一村一辅警”工程建设经验。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检委办公室, 区法院,区检察院。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