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双府办〔2013〕33号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春市双阳区2013年冬季防火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长春市双阳区2013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28日
长春市双阳区2013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区今年冬季的防火安全工作,按照《长春市冬季防火工作方案》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冬季火灾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省、市政府相关要求,总结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认真对照工作实际,全力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减少火灾隐患,提升公众自防自救水平,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整治重大突出消防安全问题,确保今年冬季全区火灾形势高度稳定,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发生。
二、组织领导
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区公安分局局长蒋光伟为副组长,区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及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区冬防期间日常工作调度,办公室主任由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王占春兼任。
三、时间安排
2013年冬季防火工作从2013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3月5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要在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情况的基础上,突出火灾防控重点,科学认真谋划,制定专门的实施方案,召开会议部署本地本部门的冬防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2月15日)。各乡镇(街道)和公安、安监、教育、住建、经合、文广新、卫生、粮食、民政、旅游、人防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查,整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社会单位要全面完善消防工作制度,落实单位消防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积极组织整改火灾隐患,切实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2月16日至2014年3月5日)。区政府将对各单位冬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通报全区,并视验收情况予以奖惩。
四、工作内容
要针对冬季节日集中,人员活动频繁,文化娱乐活动增多,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致灾因素增多等特点,统筹抓好冬季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工作。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火灾防控薄弱区域和环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区域、分领域的开展冬季防火工作。公安消防部门要对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并指导各行业系统和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农村)警务室要加强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各乡镇(街道)要指导农村和城市社区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要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对辖区内的单位、场所实施“网格化”排查。
(二)全面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
1.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要重点检查商(市)场、宾馆(饭店)、餐饮(洗浴)、医院、学校、养老院(福利院)、客运车站、教堂、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影剧院、公共礼堂等文化(休闲)娱乐场所;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场所;粮、棉、木材等可燃物资储存仓库、堆垛管理单位;城市棚户区、易燃建筑密集区、连片村屯、“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以及党政首脑机关,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油等要害单位。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火源、电源、水源、建筑消防设施等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情况和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安全疏散设施情况,特别是消防水池、室外消防用水、高位水箱、供水管道防寒防冻情况。
2.切实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
各乡镇(街道)及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认真开展回头查、回头看,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并报告当地政府,由公安机关依法下达法律文书;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工商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公安、消防部门要重点加强对辖区内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对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依法处罚并责令限期更换为合格产品;对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规划性、区域性问题,要报告当地政府研究确定整改计划和方案。对逾期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三)全面做好节日和大型会事专项消防安全工作。
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期间,要提前部署,周密安排,强化措施,加强对节庆期间商贸活动场所、交通运输场所和大型群众活动场所以及其它各类人员密集、物资集中场所的监督检查,确保消防安全。要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及时部署开展对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烟花爆竹的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场所的专项检查。
(四)全面加强街道、乡镇火灾防控工作。
乡镇(街道)要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切实加强所辖单位和居民区用火用电管理,加强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十小场所”的防火巡逻监护。要组织开展以乡镇企业、卫生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为重点的农村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单位整改火灾隐患,落实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各社区和村屯要配备消防器材和灭火工具,一旦发生火灾,要在及时报警的同时,迅速组织扑救,减少火灾损失。
(五)全面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要认真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主题消防宣传教育,以“119”消防宣传月为契机,不断深化消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工作,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安排专门时段、版块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居(村)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居民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要加强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监理人员及保安、电(气)焊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全面做好冬季火灾扑救准备工作。
要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地现有消防水源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消防水源确实好用。消防部门要针对冬季火灾高发和夜间重特大火灾多发的规律和特点,严格落实执勤战备要求,做好车辆防寒措施,提高寒冷、大风等复杂恶劣环境下的实战能力。要切实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的业务训练,充分发挥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综合效能,做好冬季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级政府、行业系统要认真研判本地区(部门)消防安全形势,认真分析、研究本地、本部门冬季火灾特点和存在的问题,迅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制定操作性强的冬防工作实施方案,对冬防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发生。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镇(街道)、行业系统和社会单位要成立冬季防火安全领导机构,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多警联勤作用,用好用足法律手段和行政措施,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
(三)督导检查,强化防范。冬防期间,区政府将组织纪检、督查、公安等部门成立督查组,开展督导检查,有针对性地指导做好冬季防火工作。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行动组织不利、消防问题突出的要严肃批评督促改正。对执法不严、失职渎职的,督查组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四)加强反馈,及时报送。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冬防工作进展情况,并按冬防工作阶段上报工作小结及总结。联系人:潘晓明,电话:84281209,邮箱:47438018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