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计划及投资估算的通知
鹿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2〕61号)要求,根据《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计划及投资估算的通知》(吉国土资发〔2012〕117号)下达给双阳区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经研究,现将双阳区2013年度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实施计划及投资估算下达给你单位,请按照下达的实施计划项目建设规模749.00公顷和投资估算898.80万元,遵照省政府实施意见,依据长春市双阳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013年实施计划,抓紧开展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审批、实施、竣工验收等有关工作,确保于2013年11月30日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