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双府〔2011〕33号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全区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区乡一体化”管理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全区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区乡一体化”管理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全区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区乡一体化”管理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口计生委《关于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县乡一体化”管理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在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推行“区乡一体化”管理机制改革,以推进区乡协调配合、加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整合区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与乡镇计生服务站的资源,拓展服务内容、提升队伍素质、强化质量管理、增强服务能力,不断满足全区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工作的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要通过“区乡一体化”改革解决乡镇技术服务力量薄弱、服务单一、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创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能力。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满足群众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坚持公益性质的原则。要在财政拨款渠道不变、服务职能不变的前提下,为群众提供免费的平价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
(四)坚持规范管理的原则。通过以区带乡、规范各项技术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五)坚持整合资源的原则。通过人力、物力、财力、技术资源的纵向整合,实现区乡联动、连锁共赢一体化发展。
三、总体目标
实行服务机构“区乡一体化”,采取整体规划,分布实施,先行试点的方法。
2011年选择齐家镇、太平镇2个计生服务站进行“区乡一体化”管理机制改革试点。
2012年全面推进“区乡一体化”管理机制改革。其他6个乡镇(街道)进行“区乡一体化”改革。
2015年区乡服务机构发展能力逐步增强,形成一支结构合理、服务优良、精干高效、廉洁奉献的职业化队伍,全区普遍建立起比较完善,适应人民群众多元化需求的基层人口计生服务体系。区乡服务人员全部取得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区乡普遍实现“一体化”管理发展。
四、机构设置
机构统一更名。区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由区编办负责更名为“双阳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员编制不变,内设一院两办(即生殖保健医院、药具管理办公室、宣传教育办公室)。乡级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的名称统一为“双阳区XX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推进乡镇计生技术服务工作的快速发展,真正发挥以区带乡的积极作用,为育龄群众提供更多的服务。
五、工作职能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全区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龙头,要全面履行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信息咨询、优生指导、随访服务、生殖保健八项职能,同时拓展免费叶酸发放、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乳腺病诊疗、家庭生殖健康保健和妇产科疾病等医疗服务,对乡镇(街道)服务站提供技术支持、业务指导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等工作。
乡级服务站是基层服务体系的主体,中心服务站根据执业资质和服务能力主要承担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妇女病和常见病诊治,并承担对邻近乡镇计生技术服务的辐射和带动责任。
六、人员管理
试点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领导下,负责本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全面工作,同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站长统一任用。乡级计生服务站设站长1名,由乡镇计生工作站站长兼任。主要职责是确保全乡技术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房舍、办公设施及水电气等后勤保障和技术服务的组织协调工作;设副站长1名,由懂技术并且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主要职责是负责抓好服务站的日常管理及辖区内的技术服务工作,乡镇(街道)服务站站长由区计生局任命。副站长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任命。
人员统一调配。技术人员实行“区聘乡用”,统一调配。乡级服务站设3人(执业医师、护士、检验、电诊,各岗位可兼任),根据各乡级服务站需求,在区、乡站间统一调配技术力量,实行岗位动态管理。
七、经费管理
经费统一使用。实行“乡财区管”,统筹使用。计划生育“四术”费由区计生局管理,确保用于乡镇(街道)计生技术服务。乡级服务站每月向区计生服务中心报账,其法人主体和资金归属权不变。
收费统一票据。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年初对各乡级服务站的收入和支出进行预算,下达当年的经济指标,各乡级服务站在技术服务过程中,要统一使用由区服务中心提供的“吉林省医疗机构门诊收费专用票据”,各乡级服务站每月到区服务中心进行收入核算。各乡级服务站收费标准由区服务中心按现行收费价格统一制定,坚决杜绝超标准收费。坚持免费体检,平价给药,半费治疗。
设备统一采购。根据服务需求,由区服务中心统一采购设备和耗材,确保优质低价。
分配统一绩效。坚持绩效为主,兼顾公平,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试点乡镇(街道)工作基础不同,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可与乡镇(街道)协调落实以下管理模式。
(一)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区计生局的总体要求,由区服务中心根据各试点乡镇(街道)人口数量、经济状况及服务站的整体服务能力等,来确定该乡镇(街道)服务站全年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指标,并与区服务中心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经济效益将按照目标价值以月为单位进行兑现。
(二)调配人才委派服务制。对没有技术人员的乡级服务站,将由区服务中心调配专人到乡镇(街道)服务站开展技术服务工作,经济收入统一由区计生服务中心支配。
(三)试点乡镇服务站人员工资来源及分配方式。区服务中心下派人员和乡镇(街道)在编财政开支人员原工资渠道不变,实行绩效工资;招聘人员按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绩效工资。
八、业务管理
业务统一规范。实行“以区带乡”,统一管理。区服务中心带动乡镇(街道)服务站,建立严格的服务标准规程、质量控制机制和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服务程序和服务行为,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里成立由区政府主管区长任组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管领导及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区乡一体化”管理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领导兼任。
(二)加强财政保障。建立以区财政投入为主的运营机制,区财政在试点期间要给予适度支持。同时对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试点乡镇实行收入分成,确保试点期间人员工资和设备投入。“四术”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确保计划生育服务免费项目的落实。
(三)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用人机制,把素质高、业务精、作风正的专业技术人员选聘到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工作,有计划地组织技术服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需要的技术服务队伍。
(四)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区乡一体化”有关工作职责、操作规程及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加强考核监管。区计生局要在实行“区乡一体化”管理机制改革过程中加大监管力度,把好人员聘用关、财务使用关、技术安全关、合理分配关,确保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区乡一体化”工作稳步推进。
主题词:计生工作 区乡一体 改革 方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