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长春市双阳区2010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
长春市双阳区2010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
春季历来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期,为全面加强我区2010年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坚决遏制各类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全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大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全面构筑“防火墙”工程,切实提高全区防控、抵御火灾的能力,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任务措施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乡镇(街道)要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防火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加强宣传教育,督促整改隐患,保障消防安全。各社会单位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严格落实单位内部逐级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二)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各社会单位要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完善自检自查机制,并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各部门要组成行业检查组,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进行逐一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住宅区的管理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及重点户、重点人要落实监护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公安、消防部门要确定春防期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抽查范围,制定抽查方案,向社会发布公告,实施重点抽查。
(三)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学校、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等七类社会单位要按照即将印发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大力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全面建立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工作机制。教育、卫生、工商、文化、民政、建委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标准化管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切实提高上述七类社会单位防范火灾的能力。
(四)做好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积极督促整改。对应予以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予以挂牌督办;对报请责令停产停业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及时依法作出决定或协调解决。整改期间要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提供技术指导,力争隐患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五)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户外视频、广告牌等,采取发布公益广告、张贴宣传画、播放火灾警示片、发送警示短信、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建立消防宣传“五进”示范单位,切实提高单位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的“四个能力”。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发现的重大消防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和跟踪报道。春防期间,要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以及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培训,落实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三、时间步骤
今年的春季防火工作从3月10日起至5月31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至3月20日)。做好思想发动,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对春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检查整治阶段(3月21日至5月20日)。按照单位自查、行业复查、重点抽查的方式,落实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全力以赴做好春季的各项防火安全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对春防工作进行验收、总结、评比,区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验收评比,并通报各乡镇春防工作开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全区春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政府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消防大队大队长担任。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把做好今年的春防工作同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紧密结合起来,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切实加强今年春季防火的组织领导。
(二)依法监督整改。安监、住建、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等部门。公安、消防部门要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责令改正,坚决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和火灾隐患。
(三)严格值班值宿。春防期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头值班值宿,对重点岗位、部位要死看死守。要加强大风天的用火用电管理,对城区密集居民区、棚户区、老式居住建筑以及农村露天堆垛要进行重点巡逻和监护,严格落实用火用电审批制度。
(四)加强督查检查。区政府督查室要对春防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对工作不负责、行动组织不力、消防问题突出的要严肃批评,督促改正;对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有关部门要及时调查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主题词:消防安全 春防方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