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长春市双阳区城市发展总体规划,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拟对平湖街道办事处城郊村纳入长春市双阳区2010年第一批次用地范围内的土地予以征用,拟征地范围以勘测定界技术图(附后)为准。
根据《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拟征地通知书送达后,拟征用土地上新栽种的农作物、树木和新建的设施不予补偿”的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严禁栽种新的农作物、树木,严禁建新的设施,否则不予补偿。
附件: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2010年第一批次用地勘测定界技术图
二〇一〇年一月八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批次征地Δ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检委
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月8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