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长春市双阳区2008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长春市双阳区2008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区2008年春季防火工作,预防和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春防期间消防安全和火灾形势的稳定,为双阳区的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着力点,以消防工作社会化为基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务院15号令)以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全省消防工作会议以及《长春市2008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要求,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动员全区力量,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最大限度地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预防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稳定全区火灾形势,为“构建和谐社会、共创平安双阳”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08年3月1日至5月31日
三、检查内容及检查重点
今年春防期间消防安全工作任务重,全区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今年春防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消除火灾隐患,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同时,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努力做到隐患不增“新量”、逐步减少“存量”,坚决将火灾隐患解决在发生之前,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实现“三提升,三降低”的工作目标。
(一)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长春市2008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的要求,检查各单位是否逐级落实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各个岗位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岗位防火工作职责。
2.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情况。检查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是否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方案》文件精神,全力抓好此次普查整治工作,是否落实责任,把此项工作抓实抓细。
3.消防安全疏散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是否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锁闭、封堵、占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被遮挡覆盖,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并组织了演练。
4.建筑消防设施情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等建筑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完好有效。
5.“三合一”、“多合一”建筑专项治理情况。依法督促打通疏散逃生通道,拆除违章建筑,规范用火用电,配备灭火器材,停业整顿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单位。要坚决防止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对已经形成的“三合一”场所,要按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整改,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人员能够顺利疏散逃生,火灾能够及时扑救。
6.各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制度。
7.农村村屯是否落实各项消防工作任务,是否制定了大风天火灾应急预案。
8.加强并做好奥运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2008年是奥运之年,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北京奥运会对中国产生的深远意义,增强保卫奥运会消防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思想和行动上作好一切准备。春防期间,要把工作重心和全部精力放到奥运会安全保卫工作上来,一切围绕奥运会消防安全保卫,一切服从于奥运会消防安全保卫,调动一切力量,使用一切手段,以更高的标准,更有力的措施,确保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确保不发生干扰和影响奥运会进行的重大火灾事故,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检查重点
1.商(市)场、影剧院、客运车站、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游戏厅、网吧、洗浴等商业、文化(休闲)娱乐场所;
2.宾馆(饭店)、餐馆等住宿餐饮场所;
3.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单位;
4.粮食、木材等可燃物资储存仓库、堆垛;
5.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及集体宿舍等;
6.医院(含住院部)、学校(含学生宿舍)、敬老院、外国人居住公寓、教堂等人员密集场所;
7.城市社区和农村村屯。
四、工作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20日)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应成立春季防火领导组织机构,制定春季防火工作方案,明确人员分工,落实责任,召开会议,对春季防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同时,全区各单位也要做好本单位内部的宣传发动工作,迅速掀起春季防火工作高潮。根据市政府决定,我区确定今年4月为春防宣传月,4月23-29日为春防宣传周,25日为春防宣传日。
(二)检查整改阶段(3月21日至4月30日)
1.单位自检自查。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要按照公安部61号令和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方案》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检自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立即整改。4月15日前,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向双阳区消防大队报送自检自查情况报告。
2.行业系统要全力做好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的收尾及总结工作。各级文化、商业、教育、卫生、民政、林业、旅游、建设、人防、石油、广电等行业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要由领导带队组成行业检查组,继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对普查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存在火灾隐患的,应依法依纪给予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警告或行政纪律处分,并要求限期整改落实。4月30日前,上述各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本行业系统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后报双阳区防火安全委员会。
3.专项抽查依法监督。消防大队、公安分局户籍科及各公安派出所要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73号令),确定春防期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抽查范围,制定抽查方案,向社会发布公告,实施重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逾期不改的,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或者停止施工并处罚款;对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或者停止施工拒不执行的,坚决予以查封。
4.做好社区和农村村屯消防工作。社区和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公安部、民政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通知》要求,检查落实所属单位和居民区防火工作责任制,加强用火用电管理,组织大风天对棚户区的防火巡逻监护。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2006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制定防灭火规章制度和乡规民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防火检查,建立农村基层消防组织,加强电气线路检查,落实大风天村屯防火措施,严禁柴草堆垛迁回村屯。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
1.在自检自查、行业系统检查复查和专项排查依法监督的基础上,公安、消防、工商、文化、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负有行政审批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单位进行联合检查。对存在火灾隐患、不能保证消防安全的,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联合行动,依法查处。
2.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由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村屯、居民小区、居民楼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2008年春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要把做好今年的春防工作同保持社会形势的稳定紧密结合起来。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要建立和落实各级领导包乡镇、乡镇村干部包村屯的大风天村屯防火领导包保责任制。对公安消防机构上报的因存在火灾隐患拒不整改或逾期不改拟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或者停止施工请示的,区政府将按照《消防法》、《吉林省消防条例》规定,依法审批。
(三)加强春防宣传声势。要采取召开会议、发布公告、区政府领导发表电视讲话等多种形式,深入推进春防宣传“五进”(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活动,按照“六有”(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上有标语、社区有专栏)的要求,立即组织开展春防宣传活动。同时要及时发布大风天防火预报,宣传大风天室外动火吸烟的危险性、火灾的危害性和开展春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宣传春防工作范围和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宣传消防法规、春季防火和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对发现的重大消防问题要公开曝光或跟踪报道,实施舆论监督。
(四)严格落实值班、值宿制度。春防期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头值班、值宿,增加值班、值宿人员,重点岗位、部位要死看死守。尤其加强大风天的用火用电管理,充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同时,区政府将组织纪检、监察、督察、公安等部门成立督察组,对春防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对工作不负责、行动组织不利、消防问题突出的要严肃批评督促改正。对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督察、监察部门要及时调查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五)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各单位要及时向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双阳区消防大队)报告春防工作进展情况。6月8日前,各单位要向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报送春防工作总结报告(电话:84220615)。
主题词:消防工作 防火 方案
抄 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检委办公室, 区法院,区检察院。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12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