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双府〔2007〕34号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
表彰奖励教育重点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200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乡镇(街道)、学校(幼儿园)认真贯彻科教兴区战略,大力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资源配置,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职业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教育重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促进了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实现转型升级作出了贡献。
为了鼓励先进,调动各乡镇(街道)、学校(幼儿园)的办学积极性,进一步推进全区教育工作,根据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年度检查评比结果,区政府决定对奢岭街道办事处等教育工作先进乡镇(街道)、长春市第150中学等先进学校(幼儿园)进行表彰奖励。希望受表彰的乡镇(街道)、学校(幼儿园)在成绩和荣誉面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开拓创新,勠力工作,开创我区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区政府号召,全区各乡镇(街道)、学校(幼儿园)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学习,进一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优化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谦虚严谨的工作态度,脚踏实地工作,大胆改革创新,为推动全区教育持续、健康、均衡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长春市双阳区2006年教育重点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二ОО七年四月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工作 先进集体 表彰决定
(共印120份)
附件:
长春市双阳区2006年
教育重点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一、乡镇(街道)综合先进3个:
奢岭街道办事处、山河街道办事处、太平镇
二、乡镇(街道)单项先进5个:
教育经费投入先进单位:齐家镇、平湖街道办事处
控辍工作先进单位:云山街道办事处、双营子回族乡
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单位:鹿乡镇
三、学校(幼儿园)综合先进29 个:
双阳区进修学校、长春市第150中学、双阳区晨宇希望中学、长春市第二朝鲜族中学、长春市第152中学、长春市第153中学、长春市第158中学、长春市第161中学、长春市第164中学、长春市第156中学、长春市第163中学、长春市第162中学、长春市第154中学、长春市第171中学、长春市第172中学、长春市第177中学、双阳区第一实验小学、双阳区第二实验小学、双阳区太平镇土顶中心小学、双阳区城中小学、双阳区山河中心小学、双阳区南岗小学、双阳区太平镇中心小学、双阳区齐家镇长岭中心小学、双阳区奢岭中心小学、双阳区双营子乡中心小学、双阳区双阳湖小学、双阳区山河幼儿园、双阳区实验幼儿园
四、学校(幼儿园)单项先进9个:
教学改革与质量先进单位:双阳区齐家镇中心小学、双阳区通阳小学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双阳区鹿乡镇中心小学
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长春市回族中学、长春市第170中学、长春市第159中学、长春市第157中学、双阳区第七职业学校
控辍工作先进单位:长春市第160中学
乡镇(街道)综合先进奖金10000元,单项先进奖金5000元,奖金由所在乡镇(街)支付。中心级以上学校综合先进奖金2000元,单项先进奖金1000元,中心幼儿园和村级中学综合先进奖金1000元,奖金由教育局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