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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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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双阳区鼎庆燃气服务有限公司LPG灌装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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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崔家村二社 |
长春双阳区鼎庆燃气服务有限公司 |
长春隽达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崔家村二社,中心坐标为东经125度32分33.49秒,北纬43度31分59.75秒,规划用地性质为供燃气用地,占地面积为1051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1036.16平方米,其中灌瓶间占地面积为340.79平方米,建筑高度为5.15米,综合用房占地面积为695.37平方米,建筑高度为9.6米。项目拟建3台100m³LPG地上卧式液化石油气储罐、1台50m³LPG地上卧式残液罐、8台液化石油气灌装秤等装置。灌瓶间内置1台1.1m³/min液化石油气压缩机,主要功能为液化石油气灌装,瓶库设置在灌瓶间内部,用于贮存合格空钢瓶,建设2座800m³消防水池,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灌装销售3500吨液化石油气。本项目总投资4054.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一)施工期:1、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 2、废气:易产尘物料封闭管理,禁止露天堆放,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减少运输扬尘产生,施工现场定期洒水降尘。禁止施工现场生产混凝土。 3、噪声:首选低噪声施工设备,禁止夜间施工作业,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GB12523-2025《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 4、固废:施工期做到工程弃土及时回填,并对渣土堆场采取防护措施,以减少水土流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厂区内垃圾箱内,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运营期:1、废水: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采用具有沉淀作用的初期雨水池除去雨水夹带的少量污染物后排出厂外;生活污水排入站内化粪池,定期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灌装站罐车卸车、灌装过程挥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及储罐存储过程中的大小呼吸废气、残液罐废气以及食堂油烟。本项目装卸废气、灌装废气在灌装置换时加强管道、阀门间的密闭性管理,灌装间强制通风,储罐为地上卧式常压储罐,设有呼吸阀,正常运行时产生大小呼吸废气,无组织排放,残液罐收集的残液暂存在残液罐内,灌装间、储罐区、残液回收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厂区内执行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能够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关要求;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屋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的相关标准要求;本项目办公室取暖采用电取暖。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压缩机、泵等设备,首选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处理,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钢瓶统一收集后暂存,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残液集中收集暂存在残液罐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残液罐容积为50m³,严格按照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对危险废物进行暂存及管理。妥善处置各种固废,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5、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本项目应按相关要求加强管理,编制应急预案,确保项目安全运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