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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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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春市双阳区城中小学功能用房回迁安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1-05 15:44  来源: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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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长春市双阳区城中小学功能用房回迁安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项目的建设可提高双阳区城中小学办学环境,完善各项缺失功能,满足学校开展各项教学工作的基本条件,确保学校内消防和备用电源完整。根据北京中设泛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文件《关于长春市双阳区城中小学功能用房回迁安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中设泛华评字[2023]205号)。经研究,原则同意长春市双阳区城中小学功能用房回迁安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长春市双阳区城中小学功能用房回迁安置工程。(项目代码:2312-220112-04-01-226312)
  二、项目法人单位: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建设地址:长春市双阳区东双阳大街380号,双阳大街以南、滨河路以西、丙二十九路以东,与城中小学南侧相邻场区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4349.13㎡,总建筑面积1823.68㎡,其中新建2层综合用房1栋,建筑面积1799.68㎡;新建门卫1栋,建筑面积24㎡。建筑物占地面积777.71㎡,场区道路及硬化面积1891.79㎡,绿化面积1679.63㎡,购置公用工程设备等。
  五、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期12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40.80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八、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