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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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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吉林长春双阳新安66kV变电站66kV间隔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3-22 08:55  来源: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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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春供电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吉林长春双阳新安66kV变电站66kV间隔扩建工程核准的请示》已收悉。本工程的建设,可以满足双阳区新增负荷发展需求,配合城市发展,完善电网结构,更好的服务地区经济建设。根据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文件《关于吉林长春双阳新安66kV变电站66kV间隔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的意见》(吉经评审[2024]51号)。经研究,原则同意吉林长春双阳新安66kV变电站66kV间隔扩建工程建设。现就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监管审批平台代码:
  吉林长春双阳新安66kV变电站66kV间隔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403-220112-04-01-474518)
  二、项目法人单位: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春供电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66kV侧为线路变压器组接线,1个进线间隔。本期新增1个不完整进线间隔,扩建内桥间隔,电气主接线改为不完全内桥接线。
  五、项目建设期限2年。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25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春供电公司要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尽快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要严格按照本文件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进行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春供电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三)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春供电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四)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审计局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项目进行监管。
  八、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的,应在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超期未申请延期或延期未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

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吉林长春双阳新安66kV变电站66kV间隔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