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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市双阳区2022年城区雨污分流改造一期工程(长山路雨水吐口涉杏树河)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技术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2-15 10:42  来源: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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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双水审[2023]20号

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长春市双阳区2022年城区雨污分流改造一期工程(长山路雨水吐口涉杏树河)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技术报告申请》及吉林省星源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关于长春市双阳区2022年城区雨污分流改造一期工程(长山路雨水吐口涉杏树河)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技术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水利部办公厅《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办建管【2004】109号)、《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吉水河务联[2010]65号及《长春市河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我局主持召开了专家技术审查会,形成了专家组审查意见,你单位根据审查意见重新上报了补充修改完善后的《评价报告》,经研究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2022年城区雨污分流改造一期工程。

  本次进行防洪影响评估的长春市双阳区2022年城区雨污分流改造一期工程(长山路雨水吐口涉杏树河):雨水工程一线:起点桩号0+304.415,终点桩号0+019.406,由南向北排入长山路既有雨水管线。汇水面积2.93公顷,计算流量Q=328.85升/秒,设计流量Q=336.3升/秒,流速V=1.05-1.19米/秒,设计坡度3‰,计算管径d500-d600mm;管线全长327.6米,主管线长285米,雨水预留管长42.6米。雨水工程二线:起点管内底标高为221.870m,终点管内底标高为208.678m;起点管线埋深为2.61m,终点管线埋深为2.02m,管线最大埋深为4.71m,最小埋深为2.02m。雨水工程二线:起点桩号 0+335,终点桩号1+208.779,先由北向南排入双阳大街新建雨水管线。再由西向东排入杏树河。汇水面积26.8公顷,计算流量Q=2045.98升/秒,设计流量Q=2145.36升/秒,流速V=1.89~2.63米/秒,设计坡度3~10‰,计算管径d500~d1200mm;管线全长907.3米,主管线长890.6米,雨水预留管长16.4米。

  二、评价范围

  根据SL / T 808-2021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条文说明1.0.6表1防洪评价报告影响分析范围取值,平原区上游及下游河道宽度取值5~10河道宽度,主河道上口宽36m,5倍河道宽度为180m. 杏树河河道桩号为1+271,为了分析长春市双阳区2022年城区雨污分流改造一期工程对杏树河河道行洪的影响,纵向选取上述杏树河下游300m石溪河拦河闸(河道桩号0+971)至杏树河西桥上游260m(河道桩号1+531),共560m的河段为评价河段,横向以两岸堤防及护堤地为界,计算分析研究区域的水流运动特性。

  三、原则同意专家审查意见。《评价报告》编制提纲内容基本符合水利部颁布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基本要求,《评价报告》采用的依据、规范和文献准确,基础资料较翔实,研究内容较全面,技术路线正常。

  四、《评价报告》采用水文资料及参数合理可靠,分析较为客观,采用的洪峰流量的分析计算方法与成果基本正确,对河道近期演变、河道演变趋势、河道冲刷等方面的分析基本合理。

  五、基本同意《评价报告》项目建设与所在河段有关影响的分析,防洪影响评价提出的建设措施基本可行。

  六、建设单位在施工期必须认真履行《评价报告》中工程影响防治与补救措施。

  七、建设单位必须妥善处理好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负责解决因工程建设造成不利影响,妥善处理好工程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的关系。

  八、工程实施期间,建设单位要自觉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应统筹考虑、合理安排,尽量避免大量占用行洪河道断面,汛期施工做好度汛方案并服从防汛部门的调度,保证河道行洪安全及在建工程安全;工程竣工后要将建筑垃圾、临时工程及时清理和拆除,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