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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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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6-12 14:26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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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双农〔2025〕20号
  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推进粮油单产水平进一步提升,助力粮油生产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5年重点围绕玉米、水稻、大豆等主要粮油作物,通过项目支持,进一步提升规模种植主体的生产能力和管理水平,引导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在“良种、良法、良机”等方面深挖增产潜力,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7.75万亩次以上,引领带动全区大面积均衡增产,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推动全区粮油生产高质量发展,在双阳区域内开展玉米、水稻、大豆3大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
  二、补助对象
  大力支持家庭农场、合作社、种植大户等规模种植主体开展单产提升行动,对玉米种植面积在300亩以上、水稻种植面积在150亩以上、大豆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且符合条件的规模种植主体(家庭农场、合作社、种粮大户)给予奖补。承担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任务的主体不在奖补范围之内。 
  三、技术路径
  规模种植主体需从“良种”、“良法”、“良机”三个方面入手,因地制宜的应用复合技术模式。
  “良种”:大豆重点支持应用高产高油高蛋白、抗逆广适、耐密宜机收品种。玉米重点支持应用耐密植、抗倒伏、宜机收高产品种。水稻重点支持应用生育期适宜、高产优质、抗逆性强、抗倒伏、抗病性强的水稻品种。
  “良法”:支持应用“水肥一体化+密植”、秋粮“一喷多促”、保护性耕作、垄上双行密植、地膜覆盖、导航精量播种、绿色防控、统防统治、节水灌溉、侧深施肥等技术。
  “良机”:以提升标准化作业能力为导向,支持应用高性能播种机、智能高速插秧机、大型智能高端联合收获机械等。
  四、补助标准及补助方式
  (一)奖补入围条件
  1.产量要求:按照全区前三年产量加权平均,提升5%(含)以上。
  2.应用农业技术措施至少保证有3项。
  3.田间记录和生产档案完整规范。
  (二)奖补方式
  项目资金总额为390万元。按照省里方案要求,综合考虑主体单产水平、种植规模(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环节托管或全程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关键技术模式到位情况等因素采取阶梯化设置,并坚持结果导向确定奖补对象和标准,原则上单位面积奖补金额在每亩50元左右,对单个主体奖补金额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 
  (三)评比规则
  年底按照申报主体种植规模、种植品种、实施技术到位情况和产量进行评比打分。
  1.申报规模(赋分值20分):实施主体申报面积在规定面积以上,按照实施面积分档赋分。
  (1)玉米:种植规模在300-450亩,分值10分;451-600亩,分值15分;601亩以上,分值20分。
  (2)水稻:种植规模在150-300亩,分值10分;301-450亩,分值15分;451亩以上,分值20分。
  (3)大豆:种植规模在100-150亩,分值10分;151-300亩,分值15分;301亩以上,分值20分。
  2.种植品种(赋分值10分)
  (1)玉米:
  种植耐密品种(赋分10分):玉米种植密度在7万株/公顷以上(60厘米垄距7.1寸、65厘米垄距6.6寸);种植常规品种,赋分5分。
  (2)大豆:
  种植高油高蛋白品种(赋分10分);种植常规品种,赋分5分。
  3.实施技术措施(赋分值60分)
  单一作物全生育期至少实施3项技术以上。每实施一项技术分值5分。实施一喷多促技术时,拆分单个技术赋分。
  (1)玉米主要实施技术:导航精量播种技术;水肥一体化+密植技术;秸秆深翻+增施有机肥技术;垄上双行密植技术;玉米秸秆还田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中耕深松追肥技术;化学调控技术;玉米大斑病、灰斑病等叶斑害绿色防控技术;玉米螟、粘虫、蚜虫等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玉米促早熟技术等。
  (2)水稻主要实施技术: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技术;水稻钵育机插技术;水稻侧深施肥技术;水稻二化螟等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水稻稻瘟病、纹枯病等病害绿色防控技术;水稻促早熟技术等。
  (3)大豆主要实施技术:大豆垄上双行种植技术;水肥一体化技术;大豆蚜虫、食心虫等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大豆调节生长促早熟技术等。
  4.目标单产(赋分值10分)
  (1)玉米单产800公斤/亩(含)以上,分值10分;产量在700公斤/亩(含)以上,分值8分;产量在554公斤/亩(含)以上,分值5分;产量在554公斤/亩以下的取消评定资格。
  (2)水稻单产700公斤/亩(含)以上,分值10分;产量600公斤/亩(含)以上,分值8分;产量529公斤/亩(含)以上,分值5分;产量在529公斤/亩以下的取消评定资格。
  (3)大豆单产250公斤/亩(含)以上,分值10分;产量在200公斤/亩(含)以上,分值8分;产量在166公斤/亩(含)以上,分值5分;产量在166公斤/亩以下的取消评定资格。
  特殊说明:实施技术少于3项的,或在上报实际产量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评定资格。
  (四)奖次划分及奖金分配
  拟设置水稻、玉米、大豆三个组别分开排序,设立一、二、三等奖三个等次,分别占入围主体的20%、50%和30%。一、二、三等奖的单位面积补贴资金按3.7:3.3:3比例分配,奖补资金按单位面积补贴标准和实施面积进行核算。
  五、集中申报
  (一)申报方式
  由各乡镇(街)组织动员粮食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自愿申报,并负责资格审核。
  (二)申报内容
  1.作物种类:玉米、水稻、大豆。
  2.种植面积:玉米种植面积在300亩以上、水稻种植面积在150亩以上、大豆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的实际有效面积。
  3.技术模式:整个种植过程中所采用的实用农业技术。
  4.目标单产:申报作物预计单产(斤/亩)。
  (三)申报要求
  1.资质证明:合作社或家庭农场需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种植大户需要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
  2.申报面积要求:申报面积必须是在双阳区域内耕种的合法经营的耕地。申报面积要有土地流转(或承包)合同,合同面积(包括自家耕种的土地)要有土地确权证或土地台账(土地台账面积要由村组共同出具证明),流转集体土地要提供土地流转合同,并由集体耕地所有者出具证明。不能提供土地确权证或土地台账的面积,以及代耕代管及社会化服务部分不计入申报面积。
  3.实施技术佐证材料:实际应用的单产提升技术要有田间管理记录,要有购买农用物资凭证,病虫害防治药剂照片及技术实施的影像资料、飞防作业轨迹等证明材料。购货凭证要写明购物时间、购物名称、购买物资的单位用量等信息。
  4.其他要求:单个规模种植主体玉米、水稻、大豆的种植面积均达到参评要求,可分别申报参评。申报主体要对相关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申报材料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六、实施要求
  (一)乡镇(街)负责宣传动员、组织申报、资格审核、面积核定等工作,并由村组、乡镇(街)对申报主体各项申报内容层层审核,确认后上报。同时,负责技术指导、组建技术力量对本乡镇(街)实施主体上报的产量进行抽查复核、档案整理、结果公示等工作。奖补结果公示后,乡镇(街)对本辖区所有的奖补主体进行汇总确认,并由乡镇(街)、村、组签字盖章。
  (二)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负责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协助乡镇(街)进行产量抽查复核,对实施主体的综合结果评定。
  (三)申报主体需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努力提高单产水平。各乡镇(街)要采取一主体一档案的方式,如实做好作物生产过程中应用的关键技术、采取的主要措施等田间生产记录,建立生产档案,由规模主体提供收据、照片等相关佐证资料。区级农技部门适时完成生产档案的收集和整理,记录技术落实、要素投入、成效评估等内容。
  (四)测产核实。作物收获季节,承担项目主体向区级农技部门如实上报实际单产,区级农技部门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就产量及技术落实情况对承担项目主体进行随机抽测复核,乡镇(街)按照不低于40%的比例就技术落实情况对承担项目主体进行随机抽测复核,村屯对技术落实情况核查实施全覆盖。对上报测产结果明显偏离实际生产水平的要重点核实,情节严重的,取消享受奖补资格,防止主体虚报测产结果,违规套取国家补贴。
  (五)公开公示。运用互联网、村务公开等渠道,及时公示项目拟奖补主体及资金情况,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兑付资金。
  七、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和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站长任副组长,乡镇(街)农业分管领导、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发展科科长、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主管副站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统筹协调,明确工作要求,指派专人负责,压实工作责任。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在落实项目关键环节、时间节点,适时跟踪进展情况,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指导服务。成立由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和实施乡镇(街)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科组成的技术指导小组,组织专家和区乡两级农技人员,对实施主体开展技术培训、现场指导和测产验收等工作。指导实施主体记录好作物生育进程和重要农事活动,在关键农时季节,督促、检查、指导技术到位率情况,并做好测产验收评比等工作。
  (三)强化宣传推广。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体,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宣传经验做法、打造示范典型,形成推技术、创高产、争先进的单产提升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四)进度安排
  2025年5月-6月,组织动员、申报实施阶段。各乡镇(街)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申报工作。
  2025年7月-9月,实施主体应用技术全部实施到位,并做好作物生育进程、田间管理等农事活动记录。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和专家组成员在各农时阶段进行作物生育进程和农事活动跟踪指导,开展电话咨询、线上交流、现场观摩、技术培训、专家巡回指导等多种形式的技术服务。
  2025年9-月10月,作物收获季节,实施主体上报实际单产、专家田间测产复核、实施主体评比、评比结果公开公示和奖补资金发放等工作。
  2025年11月,项目总结验收,上报总结材料。
  附件1:项目申报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明细;
  附件2:2025年双阳区中央财政农业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
  附件3:申报主体承诺书;
  附件4:乡镇奖补主体汇总确认单;
  附件5:2025年双阳区中央财政农业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主体地块信息表;
  附件6:项目主体档案。
  
 
  长春市双阳区农业农村局
  二O二五年六月五日
  
初审:蒋丽 复审:牛忠生 终审:衣绍清
 

 

  

 

 

  

 

 

  

附件: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