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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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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阳区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14 09:31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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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联发[2023]20号)文件通知精神,为支持我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升我区新型经营主体管理能力、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根据《双阳区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工作方案》、《双阳区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家庭农场)项目工作方案》及《双阳区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方案》、《双阳区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充工作方案》的要求,项目已实施完毕,经区乡联合验收,各项目实施单位均按照申报内容进行施工,经抽查检验后未发现虚报、瞒报等行为,符合验收方案的要求,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如发现虚假申报或重复申报补贴情况,请及时向我单位举报,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77709317

  附: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验收情况表

  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家庭农场)项目验收情况表

  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情况表

 

  

 

附件:

双阳区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