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2】3号)和《关于下发2022年吉林省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业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计财【2022】2号)安排,为支持我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升我区新型经营主体管理能力、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按照《双阳区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工作方案》、《双阳区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项目工作方案》和《双阳区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方案》、《省级乡镇振兴专项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工作方案》的要求,项目已实施完毕,经区乡联合验收,各项目实施单位均按照申报内容进行施工,未发现虚报、瞒报及造假等行为,符合验收方案的要求,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如发现虚假申报或重复申报补贴情况,请及时向我单位举报,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77709317
附: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验收情况表
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项目验收情况表
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情况表
2022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验收情况表
长春市双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