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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补贴—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7-26 14:27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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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双农〔2022〕26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印发的《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指南)》(吉农计财发〔2022〕3 号)文件精神要求,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保护黑土地、保证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等重点工作任务,着力培训一批适应产业发展需求,懂经营、善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全面落实好培训任务,确保培训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重大部署,紧紧围绕我区农业农村中心工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民需求、农业增效、农村发展的原则,着力打造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我区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保障,推动我区现代农业迈向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

  按照省里下达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不少于273人的任务指标,2022年全区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315人,其中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165人、产业专项(农机手)50人、专业技能型学员100人。完成在线评价的农民学员比例达到90%以上,参训农民学员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三、资金管理

  (一)补助对象。经过区农业农村局认定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的可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培训机构(含田间学苑)、承担实训任务的涉农企业(或带动作用好的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

  (二)补助标准。按照国家和省培训管理规定,省内培训每人每天不得超过400元、省外培训每人每天不得超过550元。经测算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300元。

  (三)资金使用范围。按照“钱随事走”的原则,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主要用于农业农村部门及培训机构、田间学苑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全过程的支出。主要包括摸底调研、招生宣传、线上线下培训、现场实训、教务管理、跟踪服务、职业技能鉴定、绩效考核、宣传推介以及管理人员、教师等参加业务培训的支出。教材购置费用原则上不超过补助资金的3%,纳入中高职学历教育的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10%。课件制作(在“吉农云”APP采集并运用的课件)费用原则上不超过补助资金的5%。跟踪服务留存费用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并根据产业发展实际以多种形式开展后续跟踪指导服务。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有关问题参照吉财党群〔2019〕162号文件、吉财党群〔2017〕1059号文件执行。现场实训支出主要包括参观交流期间学员和工作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参观场地补偿费、学员参训期间意外伤害保险费等相关支出及师资支出。师资支出主要包括课堂教学、实训、参观考察期间所聘师资讲课费(课时费)。

  四、实施要求

  (一)工作思路

  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以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为重点,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有力的人才支撑为目标,继续推进高素质农民培养三年行政村全覆盖行动计划,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坚持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协同、提升能力与延伸服务衔接,将农民教育培训和基层党建有机结合,广泛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加快培育一支政治素质高,培养适应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急需的高素质农民人才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加强体系建设

  充分依靠涉农院校、农广校和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建立健全稳定的培训体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授课水平,完善考核评价指标。发挥涉农企业、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农民教育中的辅助作用,组织实施好实训基地、田间学苑的审核认定,实现课堂学习与现场教学相结合、理论研究与生产实践相结合、科研示范与成果推广相结合,构建以农业院校为引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技推广单位等国家公益服务机构为基础,农业企业、农业经营主体等社会机构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农民教育体系。

  (三)遴选培训机构

  按照自愿申报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依据《吉林省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确定培训机构、田间学苑确定条件,由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择优选择,并将遴选结果在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报省阳光办备案。田间学苑作为高素质农民培训辅助机构,主要承担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鼓励实施小班教学,培训班规模一般不超过50人。

  (四)认定实训基地

  按照省里规定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基地应具备具有科技示范园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资质;具有一定规模和实训条件,在本行业有一定知名度;自愿在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实训任务的条件要求,结合我区农业产业发展方向和培训内容及上年实训基地发挥作用情况,初步确定长春国信现代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奢爱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长春市双阳区晟华农民专业合作社、长春市佳盛麟家庭农场有限公司、长春瑞禾商贸有限公司、吉林省胖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2022年双阳区高素质培育工程实训基地。

  (五)实施分类培训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 》(农办科〔2022〕10号)要求,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返乡入乡创业创新、助力我区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围绕项目任务,主要开展以下类型培训。

  1.专业技能型培训(不少于40学时)。结合我区产业布局和服务主体需求,以补齐和提升种养加技能为目标,以掌握技术、技能为重点组织开展培训。

  2.产业专项培训(不少于56学时)。按照农业农村部“稳粮扩油”部署,围绕农机手职业能力提升开展专项培训行动。

  3.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不少于80学时)。按照我区产业和人才需求,开展带头人全生产周期技术技能、代耕代种生产托管和全产业链经营培训,持续提高农业全产业链质量效益。

  (六)培育对象遴选条件

  在培育对象遴选上,按照平均每年每个村2~3人的培育任务数,有计划的安排培育任务,本年度内培育学员覆盖率达到1/3行政村。学员一般不超过60周岁,养殖业或老龄化严重地区可适当放宽65周岁。

  1.专业技能型学员。重点面向从事农业生产或农技服务的农村劳动力、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群,传授新品种、新技术、新技能,解决生产技术和服务技能提升问题。

  2.重点产业专项培训学员。农机手职业能力提升专项培训行动主要面向:正在从事农机(无人机)作业或有意愿从事农机(无人机)操作的青壮年农民、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及社会化服务组织成员等培训。

  3.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学员。重点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开展主体带头人培训,加强技术指导,提高经营水平,提升管理能力。

  (七)科学设定培训内容

  按照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三大类型模块设计课程内容。综合素养课要提升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弘扬勤劳节俭、孝老爱亲等中华传统美德,重点开设思想政治(党史教育)、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文化素养、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素质能力提升等课程;专业能力课围绕稳粮扩油保供等项目任务,突出配合四个专项培训行动,重点开设解决关键环节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农业生产及加工等技术、农机使用与维修、农业减排固碳、水产养殖、秸杆综合利用、经营管理、休闲农业、特色设施农业、乡村规划与治理等课程;能力拓展重点开设创新创业思维、农产品品牌建设及营销、农村电子商务、手机信息化服务技术、融资担保、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实用技术和冷链物流运营管理等课程。在开展理论教学的基础上特别注重实习实训、实操演练、沙盘推演、体验互访。强化产业专项特别是重点区域产业带头人专项培训的专业课设计。具体培训课程学时安排,按照省里设置的《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执行。

  (八)灵活确定培训形式

  根据培训层次和特点,优化组织开展理论教学、线上学习、实习实训、现场观摩、交流实践等。培训机构结合农时,合理选择集中分时段或弹性式教学,遵循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和规律,强化实训实践,后续跟踪指导服务,组织农民学员到省内外的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实操演练、观摩交流,在实战环境中提升能力水平。充分利用吉林省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jilin.yszn.net.cn)“吉农云”平台开展在线学习、在线服务和在线管理。

  (九)抓好培训组织

  1.制定培育计划。根据农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培育任务类型和数量,培训机构要科学论证,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育计划,科学设置课程,优选授课教师和精品教材,确保教学质量,切实提升培训效果。按时限按要求推荐参加省级培训的学员。并经区农业主管部门确认后组织实施。培训计划包括:实施培训的主体、组织领导、任务指标、培训地点、培训内容、课程设置、教材使用、年度班次安排、时间安排(包括理论、实训、参观)、师资安排、班级管理、跟踪服务、资金使用等内容。

  2.确定培育师资。各机构要加强培育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培养、推荐优秀师资,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将各机构上报的培训教师情况报送到省阳光办。各机构应在省级师资库中根据专业课程选择师资,师资从库内选择率应达到90%以上,原则上不再聘任师资库以外的教师授课。区阳光办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库人员实行动态式管理,有计划地开展师资能力提升培训。

  3.培育教材选择。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教材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以选择省里推荐教材为主,教材选用的原则是注重教材的实用性,科学性、权威性,图文并茂、通俗易懂,避免过多过杂。

  4.班级日常管理。要建立规范的班级管理制度,各培训班要选好配强班主任,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要成立班委会,建立微信群,加强学员与学员之间、学员与教师之间、学员与培训管理部门之间的互相交流和自我管理,保证培训工作顺畅有序。

  5.考试考核。对不同类型的职业农民每期培训结束时,培训机构都要组织参训农民进行理论考试和实践实训考核,考核学员要在线上填写《吉林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学员满意度测评表》,以此作为评价培训效果的重要依据,对考试考核合格者要颁发《高素质农民培训证书》。

  6.培育档案管理。建立培训、考核、发证、监管、后续指导服务等环节档案,实行全过程跟踪培养,及时记录其接受教育培训情况。按照农业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录入学员信息,进行计算机管理,使培育工作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项目县农业主管部门和培训机构应按照《吉林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建档。涉农非公办机构要留存培训影像资料。

  7.技术指导与后续服务。利用“12316”、“12582”专家热线和吉农科教云平台进行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培育机构要指定本单位或聘任的技术专家作为技术指导员,根据培育对象要求定期指导服务,并能及时解决他们在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帮助他们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经济效益,推动经济发展。

  8.加强系统应用。吉林省农民教育培训云平台(吉农云)是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和数据统计考核的基础平台,各培训机构、田间学苑要组织培训对象登录吉林省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jilin.yszn.net.cn)或手机下载“吉农云”APP报名参加培训。在开展培训时,必须从农民教育管理平台中提取培训对象进行组班、培训、评价,并及时采集培训数据,分析培训情况,建立全过程的培训信息采集和监督机制。

  五、监管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农民教育培训纳入“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重要议程,明确职责分工,保障资金投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为确保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区里成立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培育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培育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日常管理工作,协调监督检查项目实施。

  各培育机构也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任务,并根据区级实施方案,制定本机构培育计划,明确目标任务、专业设置、课时安排、师资建设、教材选购、资金预算等,完成培训任务,保证培训效果。

  (二)加强工作监管

  切实加强对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一是强化质量监管。继续落实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制度,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训对象,强化日常监管和检查验收,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随机抽查培训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要求、质量把控不严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必要时要求停班整改。年末对各培训机构的培训情况进行全面评价评估。二是强化培育信息监管。各培训机构要依托吉林省农民教育培训云平台(“吉农云”App)开展培训在线监管,组织参训农民对培训教师、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评价,及时准确录入相关培训信息,逐步形成以农民满意度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提高线上评价覆盖面。建立培训档案,做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入库,确保培训过程全程可监测可追溯。并作为培训工作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

  (三)规范资金使用

  财政部门要根据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的数量,预拨付一定比例的补助资金作为培训工作开展的启动资金,或根据培训机构的培育计划和工作进度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区财政会同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禁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直接分发给农民个人。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四)强化绩效考核

  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层负责,全面推行绩效管理。对培训机构和培训师资分层进行绩效考核,重点考核培育任务完成、学员满意度、学员库和师资库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区农业主管部门对培训机构认定、项目进展、信息录入、培育工作监管、认定管理和项目检查验收负责;区级财政部门对项目补助资金拨付负责;培训机构对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负责。

  (五)强化舆论宣传

  各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宣传推介工作,注意挖掘和培树典型案例,形成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培育模式,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吉林省新型职业农民网、吉林省农民教育培训云平台(“吉农云”App)等进行推介宣传。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及时报送先进典型等信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遴选一批农民致富带富先进典型,打造一批优质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和田间学苑,推介一批高水平名师和高素质农民典型代表,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

  1.双阳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领导小组;

  2.2022年吉林省高素质农民培育教学模块一览表;

  3.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县名额分解表;

  4.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认定审批表;

  5.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田间学苑认定审批表;

  6.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台账封面;

  7.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经营管理型培训台账;

  8.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专业技能型培训台账;

  9.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办班计划表;

  10.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现场核查表;

  11.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检查验收表。

  长春市双阳区农业农村局

  二O二二年七月十日

附件:

2022年双阳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