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吉林省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定点机构准入参考标准》等文件要求,为提高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质量,加快推动康复辅助器具救助长效工作机制的建设,双阳区残疾人联合会确定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定点供应商,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被确定的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供应商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资质与信誉
1. 供应商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且其经营范围内涵盖辅助器具的生产或销售;
2. 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供应商需具备一定的行业经验,从事辅助器具销售业务至少一年以上。
4.原则上要求辅助器具产品供应商在双阳区辖区内,能够方便、快捷地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型辅助器具服务(假肢、矫形鞋、矫形器等项目除外)。
(二)产品质量与标准
1. 所供应的辅助器具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行业规范,并具备相应的质量检测报告和认证证书;
2. 产品设计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安全可靠,便于使用和维护;
3. 供应商应构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产品的生产、检验、包装、运输等环节实施严格把控,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三)产品种类与规格
能够提供丰富多样的基本型辅助器具,以满足不同类别残疾人的需求; 产品规格齐全,提供多种尺寸、型号和功能选择,以适应不同用户的身体状况和使用环境;产品具有较高的性价比,即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价格相对优惠,能为用户提供较高的价值。
(四)服务和交货
1. 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能够为用户提供准确、详尽的产品信息和使用建议。能够提供产品培训服务,协助用户正确使用和维护辅助器具;
2.具备稳定的生产能力和充足的库存,能够按时、按量交付订单,并严格遵循交货承诺。对于紧急订单,应具备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满足客户的需求。
二、报名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供应商简介,包括公司基本情况、经营范围、经营业绩、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等;
4. 近一年的财务报表、纳税证明(无欠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相关业绩合同等。
7.承诺书(附件1)及《长春市双阳区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定点服务机构申请审批表》。
8.本公告第一点“申报条件”中所列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请将申请材料胶装成册(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按照时间要求报送。申请机构需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原件备查,若发现有虚假情况,取消其参选资格。
三、申请时间及认定流程
申请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申请。由机构自愿提出申请,区残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二)评审。区残联组织专家将对报名的申请机构组织开展评审,选定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供应商2个。
(三)公示。区残联将被确定的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供应商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未收到举报或收到举报但经核查不影响评审结果的,确定为我区定点辅助器具供应商。
(四)签订服务协议。区残联与定点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两年,签订服务合同。
(五)公布。服务协议签订后,区残联在双阳区政府政务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布定点辅助器具适配供应商名单,供有需求的残疾人自主选择。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长春市双阳区残疾人联合会一楼办公室(双阳区丹江街588号),联系电话:0431-84998155。
附件1:承诺书
附件2:长春市双阳区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定点供应商申请审批表
长春市双阳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8月22日
初审:马佰玲;复审:杨东旭;终审:王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