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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与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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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下半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来啦!
发布时间:2024-07-12 15:20  来源:区社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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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关于公布2023年度社会保险全口径平均工资及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吉人社联〔2024〕57号)规定,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6142元,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在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执行周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缴费标准:2024年下半年及2025年上半年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分为十四个档次,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
  缴费方法:使用“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缴纳保费。
  特别提醒:请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今年缴费,过期不允许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