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区学校。城区各学校要在以下规定区域内招生,严禁跨区域招生。
双阳区第一实验小学:五条以西,泰山路以西,东西双阳大街以南区域内。
双阳区第二实验小学:(1)东西双阳大街以北,泰山路以西区域内;(2)东华大街以北,滨河大路以西(151中学东侧道),鹿城大街以南区域内。
双阳区滨河实验学校:(1)双阳区第二实验小学招生区域;(2)鹿城大街西北区域内。
双阳区城中小学:五条以东,泰山路以东,东华大街以南,北山路以西区域内。
双阳区南岗小学:北山路以东区域内。
长春市第152中学:五条以东,泰山路以东,东华大街以南,滨河大路以东区域内。
长春市第153中学:五条以西,泰山路以西,东西双阳大街以南区域内。
长春市第162中学:东西双阳大街以北,泰山路以西,东华大街以北,滨河大路以西区域内。
双阳实验学校招生按照《双阳实验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长春市双阳区东华实验学校招生按相关文件执行。
2.乡镇(街道)学校。中心中小学要在原招生区域内招生。中心小学要统筹大学区教育资源,协调做好招生工作。
3.在城区租房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初中就近到长春市第152中学报名、长春市第162中学报名。小学就近到双阳区城中小学、双阳区南岗小学报名。报名需要提供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