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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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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阳区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编号162、编号987)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23 10:03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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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双阳区分局会同鹿乡镇政府组成工作组,对本单位承担的信访案件(编号162、编号987)整改落实情况自行进行验收,符合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逾期不予受理,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 
  监督电话:0431-84221703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双阳区分局
  2026年10月23日 
初审:沙显亮、孙明珠 复审:冯亮 终审:汪一

附件:

双阳区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完成情况公示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