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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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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宝善裕民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粮食生产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8 14:10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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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5年12月18日
  联系电话:0431-84269969 (行政审批)        通信地址:双阳区丹江街378号(区生态环境分局一楼)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长春市双阳区宝善裕民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粮食生产建设项目

 

长春市双阳区山河街道宝善村五组

长春市双阳区宝善裕民农民专业合作社

吉林省睿彤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双阳区山河街道宝善村五组,中心坐标为东经125度58分9.017秒,北纬43度22分27.139秒,用地性质为设施农用地,占地面积为6000平方米,其中4000平方米为租用长春市兴华裕丰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厂内闲置区域,建筑面积为3430平方米,包括干粮仓库房、办公室、罩棚仓、燃料仓。本项目新建设一座烘干能力为200t/d烘干塔,烘干用热采用一台4t/h热风炉提供,燃料为生物质颗粒,项目建成后年烘干粮食2万吨,其中玉米12000吨、水稻8000吨。本项目总投资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

运营期: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内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2、废气:本项目1台4t/h生物质热风炉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颗粒物和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卸料粉尘采取降低卸料点距离地面落差,厂内湿粮堆存尽快烘干,减少堆存时间和堆存量,并对湿粮堆进行纱网覆盖,筛分、清理粉尘采取封闭式筛分,输送粉尘采取密闭传送带输送,烘干粉尘采取对烘干塔排潮口设置防尘罩措施,本项目无组织粉尘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及时清扫地面散落的粉尘,厂界颗粒物浓度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办公室取暖采用电取暖。

3、噪声: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烘干机、风机等设备,首选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处理,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热风炉灰渣和除尘器回收粉尘全部袋装清运,定期外售有机肥厂家;碎粮和杂质集中收集,外卖做饲料。妥善处置各种固废,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5、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初审:赵竹影 复审:尚学成 终审:刘国东

附件:

长春市双阳区宝善裕民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粮食生产建设项目(公示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