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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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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康养中心二期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03 16:12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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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5年11月3日
  联系电话:0431-84269969 (行政审批)        通信地址:双阳区丹江街378号(区生态环境分局一楼)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虹桥康养中心二期建设项目

长春市双阳中心城区学府路以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以西、丙二十路以东、双阳大街以南

吉林虹桥康养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冠慧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双阳中心城区学府路以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以西、丙二十路以东、双阳大街以南,中心坐标为东经125度38分21.807秒北纬43度31分9.873秒,用地性质为社会福利及设施用地(含医院用地),占地面积为1377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1123.35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13层建筑,裙楼为地上2层建筑,3层以上分为A栋和B栋。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养老服务及其医疗机构,养老公寓设置在A栋3-8层和B栋3-13层,拟设置养老床位807张;医疗机构设置在1层、二层、A栋9-12层,拟设置医疗床位193张,日接待患者人数大约为200人(本项目不接收传染病人)。本项目设置科室有康复科、综合内科、综合外科、眼耳鼻喉科、皮肤科、医疗美容科、整形外科、妇科、肛肠科、肿瘤科、手术室、体检中心、儿科、口腔科、中医科、检验科、老年科、养老公寓等。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设计处理能力为150m³/d,事故储池容积为45立方米,冬季取暖采用集中供热,生活用热采用2台1t/h燃气蒸汽锅炉(一用一备)提供,并配套1台软化水装置及一台换热设备,生活用热水全年供应。本项目拟安装2台柴油发电机作为应急设备。辐射环境影响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总投资26759.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3万元。

(一)施工期:1、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市政管网内;施工废水经临时防渗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废水全部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外排。

2、废气:施工场地设置硬质围挡,易产尘物料封闭储存,禁止露天堆放,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密闭运输。

3、噪声:首选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噪声大的设备采取减振措施,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隔档,禁止夜间施工作业,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可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本项目建筑垃圾送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处理,不得随意堆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包装物及钢筋边角余料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处置。妥善处置各种固废,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二)运营期:1、废水:本项目医疗区废水中检验废水经酸碱中和后与其他医疗废水排入院区内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次氯酸钠消毒),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非医疗区废水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并排至城市污水管网,本项目仅设置1个污水排放口,所有达标废水经同一个排污口(DW001)排放至城市污水管网后进入长春市双阳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一级A标准(氨氮、总氮达到B标准)后排入双阳河。

2、废气: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设置在综合楼东侧裙楼内1层,污水处理站各构筑物加盖密封并在进水口投加除臭剂,产生的恶臭气体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并在污水间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等可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要求,未被收集的气体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可满足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污水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的标准;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楼顶排气筒(DA002)排放,排气筒高度大约60米,油烟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标准要求;生活用热燃气锅炉烟气通过楼顶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为63米,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柴油发电机仅在停电时使用,发电机工作时排放的污染物经柴油发电机自带尾气净化设备净化后通过低矮排气筒排放(柴油发电机自带排气筒),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另外柴油发电机运行时应加强通风

3、噪声: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泵类、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首选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做减振、隔声处理,设备进出口采取软连接,可使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4a类(东侧和北侧)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等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未被污染的输液袋(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餐厨垃圾及隔油池废油脂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按照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标准要求建设医疗垃圾储存点,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医疗垃圾、废试剂盒、检验废液、污水站污泥、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妥善处置各种固废,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5、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发生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初审:赵竹影  复审:尚学成  终审:刘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