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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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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中医院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11 16:00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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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5年9月11日
  联系电话:0431-84269969 (行政审批)        通信地址:双阳区丹江街378号(区生态环境分局一楼)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长春市双阳区中医院扩建项目

长春市双阳区嵩山路567号

长春市双阳区中医院

吉林省睿彤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双阳区嵩山路567号,中心坐标为东经125度39分10.056秒北纬43度31分29.353秒,占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不新增占地面积,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改建。医院现有住院床位140张,拟在门诊综合楼住院部内扩建157张床位用于中医诊疗服务,扩建后医院共有住院床位297张,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无需开展电磁辐射现状调查与评价;本次拟对中药局进行改造,改造为中药药房及中药煎药室,年交付中药5万副。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一)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对已有建筑内进行布局,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期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要求。施工期垃圾集中收集并及时清运,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营运期:1、废水:本项目院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经市政雨水管网排入河道。本项目污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备品洗涤及清洁废水、检验(化验室)废水、纯水制备废水、中药废水,以上废水经排水管道收集至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污水总排口(TW001)的出水水质满足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双阳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废水排放浓度满足DB11/890-2012《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中A标准(氨氮、总氮达到B标准),经满足规范化要求的排放口排入双阳河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应急事故池依托原有容积为30立方米的事故池。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废气、中药煎药废气、医疗暂存间废气等;污水处理站采取密闭处理,污水处理系统、污泥间等采用负压集气装置将臭气吸出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能够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少量未被收集的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采取污水处理站设备密闭治理措施后,厂界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要求;中药煎药废气通过设置密闭煎药室,并安装通风收集系统,对煎药废气进行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臭气浓度能够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生活取暖采用电锅炉供热。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泵类等产噪设备。首选高效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均能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及破损床位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中药渣外售至可综合利用的厂家回收处理;医疗废物由专职人员送至医疗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活性炭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贮存。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5、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本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应急预案,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初审:刘少文 复审:尚学成 终审:刘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