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双阳-长岭公路的7.5km处北侧,用于填埋双阳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共分为两个填埋区,填埋一区(老垃圾场)1997年投入使用,2005年库容饱和,2019年4月填埋一区垃圾倒运至填埋二区,填埋一区完成回填和绿化。填埋二区(新垃圾场)2005年投入使用,2020年9月封场完毕,2020年11月通过环保验收。
对长春市双阳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地及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进行监测。
(1)遵循国家法规、技术导则和规范原则;
(2)科学性原则。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
(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4))《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暂行)>的通知》(吉环农字[2018]28号);
(5)《吉林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吉环发[2020]2 号);
(6)《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7)《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长春市双阳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用于填埋双阳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共分为两个填埋区,填埋一区(老垃圾场)1997年投入使用,2005年库容饱和,2019年4月填埋一区垃圾倒运至填埋二区,填埋一区完成回填和绿化。填埋二区(新垃圾场)2005年投入使用,2020年9月封场完毕。长春市双阳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填埋区、渗滤液处理车间、调节池、办公区等。
6.1监测点位
在垃圾场周边共设置8个地下水监测井,见表1。
表1 监测布点
序号 |
监测点位 |
井深 m |
类型 |
备注 |
1 |
垃圾填埋场2#监测井 |
53 |
潜水 |
垃圾场污染监视井
|
2 |
垃圾填埋场3#监测井 |
50 |
潜水 |
|
3 |
垃圾填埋场4#监测井 |
85 |
潜水 |
|
4 |
垃圾填埋场1#监测井 |
53 |
潜水 |
垃圾场污染扩散井 |
5 |
垃圾填埋场5#监测井 |
70 |
潜水 |
|
6 |
垃圾填埋场6#监测井 |
56 |
潜水 |
垃圾场本底井 |
7 |
垃圾填埋场9#监测井 |
40 |
潜水 |
垃圾场下游440m处 |
8 |
垃圾填埋场8#监测井 |
45.5 |
潜水 |
垃圾场下游260m处 |
备注:7#监测井位于垃圾场场内。
图1 监测点位示意图
6.2监测项目
色度、浑浊度、嗅和味、水温,pH值、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粪大肠菌群、总汞、总镉、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铜、总锌、总锰、总铁、氨氮(NH3-N)、亚硝酸盐、硝酸盐(以N计)、氰化物、氟化物(以F-计)、氯化物(以Cl-计)、硫酸盐(以SO4-计)、挥发酚。
6.3采样方法
参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20)进行。
6.4样品保存与流转:
样品装箱前应与采样记录逐件核对,并对样品采取隔离防震措施,气温偏高或偏低时应采取保温措施。
实验室样品接收人员应确认样品的保存条件和保存方式是否符合要求。收样实验室应清点核实样品数量,并在样品运送单上签字确认。
6.5分析测试
检测样品由取得计量认证(CMA)资质,具备地下水分析测试能力的实验室分析测试。检测实验室在实验室环境、人员、仪器设备和检测能力方面进行质量管理与质量监督,保证检测数据结果的准确可靠。
6.6分析方法
按照《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附录B推荐的分析方法进行检测。
6.7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自行监测,对检测机构资质及测试能力进行确认。
6.8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的计量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注明监测方法及检出限。
6.9监测频次
每月监测两次,上半月监测1、2、3、4、5、6、8、9这八口井,下半月监测1、4、5、8这四口井。
附件:
地下水、废气检测报告.PDF 双阳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土壤自行监测方案.docx.docx主办单位: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 电话:0431-84229466(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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