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吉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帮扶督导组郑家军一行到双阳区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及污水处理厂监管工作进行帮扶督导。
帮扶督导组听取了双阳区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情况的汇报,传达了中央和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解读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解答,并现场查看了长春市广润水务有限公司双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泥处置情况。
帮扶督导组针对双阳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强调了四点意见: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作为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全力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要“应提尽提、应赔尽赔”。
二是全面开展线索排查。进一步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特别是对中央、省环保督察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全面启动案件调查工作,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三是有效推进部门联动。加强和自然资源、住建、水利、农业农村等单位的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同调查、联动执法机制,统筹协调,推动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合力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责任落实。
四是积极推动司法衔接。建立健全与司法衔接的工作机制,利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互补优势,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交流、协作,破解司法确认手续繁琐、立案困难、以罚代赔等问题,合力提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效能和诉讼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