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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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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执行非居民夏季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1 14:21  来源: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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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燃气(双阳)有限公司:
  按照《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实施长春市双阳区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长双发改价字〔2024〕2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调研测算,夏季非居民天然气价格继续执行《关于调整双阳区夏季非居民天然气价格的通知》(长双发改价字〔2025〕2号)文件规定价格,具体通知如下:
  1、夏季非居民天然气价格3.55元/立方米。
  2、夏季非居民天然气价格执行时间自4月1日-10月31日。
  3、燃气企业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有问题及时反馈。
 
  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1日    
初审:王月 复审:赵环影 终审:郑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