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吉林省预决算操作规程》等有关要求,经长春市双阳区财政局汇总,现将2021年度长春市双阳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汇总“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公开口径本次公开的是长春市双阳区预算部门(单位)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汇总“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汇总“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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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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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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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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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33.00 |
30.00 |
638.00 |
0.00 |
638.00 |
65.00 |
三、关于长春市双阳区2021年预算汇总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的情况说明
长春市双阳区2021年度汇总“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33.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数为3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数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数为638.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为65.00万元。
2021年度汇总“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1.50万元,降低0.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60.00万元,降低66.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58.50万元,增长10.09%;公务接待费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区公务用车数量增加,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我区严格限制因公出国(境),厉行勤俭节约,导致因公出国(境)费减少。
四、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