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口径
本次公开的是长春市双阳区预算部门(单位)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汇总“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汇总“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 |||||
2018年度预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
1 |
2 |
3 |
4 |
5 |
6 |
766.50 |
100.00 |
601.50 |
0.00 |
601.50 |
65.00 |
三、关于长春市双阳区2018年预算汇总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的情况说明
长春市双阳区2018年度汇总“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66.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数为10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数为601.5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为65.00万元。
2018年度汇总“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100.00万元,下降11.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100.00万元,下降14.26%;公务接待费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我区在2017年进行了公务用车改革,公车减少。
四、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