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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信访局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6-11-23 16: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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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信访局

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长春市双阳区信访局基本情况

2016年,长春市双阳区信访局行政、事业编制数为15 人,实有在职职工15 人,退休(职)职工4 人,全系统享受城乡遗属补助人数为 1人。

二、主要工作任务

全区信访工作将咬住既定目标不放松、盯紧关键环节不懈劲,以维护稳定为重点,以解决问题为根本,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大力推动改革创新,化劣势为优势、变短板为跳板,确保信访形势稳中有进、持续向好,为全区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具体抓好四个方面:

(一)聚焦问题解决,以攻坚信访难题,推动信访形势持续向好。

(二)聚焦风险防范,以强化源头治理,切实减少信访问题发生。

(三)聚焦秩序治理,以规范信访行为,着力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四)聚焦改革创新,以强化机制建设,推动信访工作科学发展。

三、2016年预算收入情况

2016年,长春市双阳区信访局部门预算收入为214.27 万元, 其中经费拨款为214.27 万元。

四、2016年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长春市双阳区信访局部门预算支出为214.2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214.27 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为 0万元,具体包括:

(一)基本支出214.27 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98.81 万元

1)基本工资39.63万元;

2)津贴补贴31.59万元;

3)特岗(行业)津贴4.1万元;

4)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2.37万元;

5)社会保险缴费6.7万元;

6)绩效工资(剔除绩效奖)13.52万元;

7)事业单位绩效奖0.92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6.59万元

1)退休费 17.39万元;

2)奖励金 0.05万元;

3)住房公积金5.9万元;

4)生活补助0.4万元;

5)职工个人采暖费2.8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 88.87万元

1)办公费4.5万元;

2)培训费10万元;

 3)差旅费50万元;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

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37万元;

 

长春市双阳区信访局   

20161111 

 

附: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