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搜 登录| 注册

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 > 结果公开 > 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关于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三个责任”进行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8 11:11  来源:区水利局
【字体: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畅通服务群众渠道,及时发现和解决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和供水服务方面的问题,按照国家水利部及省水利厅关于分级管理和属地办理的原则和要求,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程领导小组将在区政府网站对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三个责任”进行公示,并设置公示牌。
  望周知。
  一、公示内容
  长春市双阳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主体责任单位:双阳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 :邵向阳 副区长
  联系电话: 0431-84221606
  责    任:双阳区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行业监管责任单位:双阳区水利局
  责 任 人 :赵晓春局长
  联系电话: 84770088
  责    任 :双阳区水利局作为行业监管部门,负责抓好农村
  饮水安全工程规划设计、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供水运行管理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 任 人 :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供水工作责任人及电话:
  云山街道办事处 主  任 宋铁英 84222275
  平湖街道办事处 主  任 李国军 84223532
  奢岭街道办事处 主  任 张荣梅 84161318
  山河街道办事处 主  任 于  鹏 81902099
  太平镇人民政府 镇  长 白  威 84311317
  齐家镇人民政府 镇  长 周海松 84181322
  鹿乡镇人民政府 镇  长 任永欢 84141316
  双营乡人民政府 副乡长  张成彬 84152007
  责    任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供水运行管理单位,负责向用水户提供供水服务,保障辖区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抓好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明确责任人、供水服务电话和标志牌;配合卫计部门做好水质检测等。
  二、要求
  1、各乡镇(街)领导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对农村供水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辖区饮水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健全组织领
  导机构,落实具体责任人和管理人员,建立管理制度。
  2、指导各行政村设立以村书记为责任人的村级饮水安全工作
  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人,加强工程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确
  保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长久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