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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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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5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6-08 09:3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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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红英委员:

  关于您的第53号《关于推进我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建议》提案,我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局市容环卫工作的关注。我局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能力建设,尽快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终端处理系统。

  1、通过前期考察、征求意见、申报评审等,于2017年6月6日,双阳区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被列入“2017年吉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创建型试点”。2017年6月21日,印发了《长春市双阳区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2、2017年,投资730万元,在一二级水源保护区、杏树河沿岸布置239个垃圾箱,配套4台小型钩臂车;在乡镇(街)建设转运站8座,采购移动式垃圾压缩箱14个、车厢可卸式垃圾车1辆。截止2017年末,“镇转运”已实现转运站乡镇(街)全覆盖,双阳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模式初步形成。

  3、2017年末,争取并获得吉林省住建厅奖补资金245万元,购置移动式垃圾压缩箱4个、车厢可卸式垃圾车2辆,有效充实了“镇转运”力量。

  4、2018年4月3日,申请到中央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893万元,将再争取市级财政资金1000万元,新建、扩建17座垃圾转运站,并配备地埋桶、转运车、垃圾箱等设施。

  5、2018年4月18日,区政府组织考察人员赴公主岭考察环卫、绿化、水务等城市公共服务事项外包方面基本情况、经验做法等。双阳区区内街路清扫保洁(包括弃管小区、河道水域、背街小巷、绿化带的垃圾)、冬季清雪等工作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一同走社会化服务道路,即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考虑到稳步推进的原则,2018年先行在农村试点,2019年城区铺开。

  二、优化处理结构,逐步实现以焚烧为主、填埋等其他方式为辅的处理模式。

  2017年2月14日,双阳区政府与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长春市双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4.8亿元,建设总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1050吨,合作方式为B0T方式,合作年限为30年。合作期满后,政府无偿收回经营权。

  2017年5月25日,该项目在双阳注册了“长春双阳区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拟选址在平湖街道宋家村齐家洼子(成泰热电东北1.5公里处)。但经咨询省环保厅、市环保局、市规划局、石头口门水库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得知因双阳区全域是准水源保护区,双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不在《双阳区中心城区分区规划(2011-2020)》、《长春市“十三五”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吉林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13-2020年)》、《吉林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十三五”发展规划》、《吉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吉林省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之内,导致该项目可研与环评无法进展。

  最近,据说鹿乡镇信家村附近不在双阳区准水源保护区内,我局将在目前全区80%日产生活垃圾转运至长春市蘑菇沟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理,2018年底实现全部转运的前提下,继续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三、强化科技支撑,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科技含量。

  我区签署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企业是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035)是一家环保新能源上市公司,在垃圾焚烧发电领域拥有14项发明专利及239项实用新型专利,关键技术研究被国家科技部列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四、加大“限塑”、“禁塑”力度,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二次污染。

  利用双阳电视台、广播电台、光华纵览等媒体开展“限塑”、“禁塑”文化宣传,从源头抓起,从家庭抓起,倡导勤俭节约,引导市民拒绝使用或尽量少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

  五、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范运行、达标排放。

  我局将加大环卫监管力度,保证环卫机械设备、转运站、公共厕所等基础设施规范运行、达标排放。环卫处设有检查科,两班倒,每天不定时巡检,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范运行、达标排放。

  李红英委员!感谢您对双阳区市容环卫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二0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单位负责人:王洪亮联系电话:84228000

  具体承办人:李军联系电话:8477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