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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决策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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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市双阳区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1-06-08 13:45  来源: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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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污水处理费收费行为,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和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吉省价格【2016】238号)以及《吉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我局依法履行价格成本监审程序,以长春市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公司2018-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成本监审报告(长发改成价监字【2021】1号)为依据,制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定价方案,并召开了双阳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风险评估暨专家论证会,在广泛听取各位专家代表意见后,拟制定对长春市双阳区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并公告如下:

  一、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实行分类差额收费标准

  (一)居民生活用水和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污水处理费为0.85元/吨。

  (二)非居民用户污水处理费为1.20元/吨。

  (三)特业用水污水处理费为2.20元/吨。

  二、其他有关事项

  (一)征收污水处理费的范围。双阳区城区内居民、个体工商户、学校、医院、企业等等。凡是污水排入长春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双阳污水处理厂)管网内的用户均需缴纳污水处理费。

  (二)征收污水处理费计收办法

  1、排水口安装了记量装置的用户,按照污水排放量计收。

  2、排水口未安装计量装置的用户,按照用水量的80%计收。

  3、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其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一级或二级标准后排入排污设施的,分别按照正常污水处理费标准的30% 和40%交纳污水处理费

  (三)污水处理费分类收费的划分

  污水处理费分类收费的划分原则与自来水用户的分类划分一致。

  三、污水处理费代收原则和办法

  自来水用户的污水处理费原则上由自来水公司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收。自备水源用户的污水处理费原则上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取水资源费时一并代收。

  四、污水处理费结算和拨付方式

  代收单位将按月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及时上交区财政局。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五、对弱势群体实施优惠减免政策

  为确保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不因征收污水处理费而影响生活用水。对低保户按每月按减少5吨污水处理费的标准征收;对低保边缘户按每月按减少4吨污水处理费的标准征收。

  六、做好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缴纳污水处理费是国家政策要求的,对促进污水处理和水污染防治是十分必要的。

 

  

  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