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双发改价字[2021]2号
长春市双阳区卫生健康局、长春市双阳区财政局、长春市双阳区工业信息化局:
现将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财政厅 关于核定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试行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吉发改收费联【2021】 205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试行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发改收费联【2021】 205号)
2021年4月20日
附件:
吉林省发改委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试行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