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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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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双阳分局关于双阳山河柳树刘小亮诊所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时间:2019-05-10 15:4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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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长双食药监药行罚[2019]009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 

个人

姓名

刘小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

名称

双阳山河柳树刘小亮诊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负责人)姓名

刘小亮

违法行为类型

从不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购进药品血清片(批号:10318110610盒,(货值金额900)

2、处以违法购进的药品货值金额900元二倍罚款计 1800元。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参照《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裁量基准二(药品类)》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双阳分局

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1956

其他应予公示信息

 

备注

 

 
 
 

附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