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权力类别 | 事项名称 | 是否纳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 | 审核内容 |
1 | 行政处罚 | 对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是 | 审核机构主要审核下列内容: (一)是否超越本机关执法权限; (二)主要事实是否清楚、相关证据是否适当、充分; (三)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适当; (四)评价、定性、处理处罚意见是否恰当; (五)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是否适当; (六)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七)法律文书制作是否规范; (八)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内容。 审核过程中遇有复杂问题的,经审计机关负责人同意后,审理机构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
2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法律规定已明确审计机关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在审计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处罚 | 是 | |
3 | 行政强制 | 制止被审计单位违法对有关业务、管理等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采取的转移、隐匿、故意毁损等行为,封存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 是 | |
4 | 行政强制 | 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暂停拨付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暂停使用 | 是 | |
5 | 其他权力--审计处理权 | 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作出审计处理 | 是 | |
6 | 其他权力--审计处理权 | 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移送监察机关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处理。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