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12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长春市双阳区财政局 监督单位地址:长春市双阳区丹江街611号
监督电话:12317 0431-84252466 电子邮箱:921284291@qq.Com
附件: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
长春市双阳区财政局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