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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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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永利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07 10:20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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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6年8月7日
  联系电话:0431-84269969 (行政审批)        通信地址:双阳区丹江街378号(区生态环境分局一楼)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吉林永利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常家村一社

吉林永利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吉林省晋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常家村一社,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25度32分50.34秒北纬43度25分44.47秒,租用长春市双阳区佳航白灰厂闲置空地进行建设,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占地面积为12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2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个生产车间用于生产石粉、氢氧化钙和氧化钙;成品库位于车间内,用于储存产品。主要生产设备有破碎机1台、消化罐3台、选粉机1台、磨机1台、粉剂暂存罐1个、氢氧化钙粉成品罐2个、氧化钙粉成品罐1个、碳酸钙粉成品罐1个。本项目建成后,计划年生产氢氧化钙粉10万吨、氧化钙粉10万吨、碳酸钙粉5万吨,项目主要为订单生产,成品不在厂区内长时间暂存,满足车辆运输能力时及时运出。本项目不在厂区内设置原料储存库及化验室,原料由厂区周围石灰厂和石场提供,原料入场后直接进行生产。本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

(一)施工期:1、废水: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施工废水经临时防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和施工过程,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施工场地设置硬质围挡,易产尘物料封闭储存,禁止露天堆放,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大风天施工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车辆封闭运输,厂区道路定期洒水降尘。

3、噪声:首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作业,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GB12523-2025《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中的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暂存在垃圾箱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妥善处置各种固废,不得随意堆放,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营运期: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封闭车间内生产,废气主要为破碎粉尘、消化粉尘、粉磨粉尘、筛分粉尘、出料粉尘和车辆运输扬尘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破碎粉尘、消化粉尘、粉磨粉尘、筛分粉尘、出料粉尘,通过各自集气设施收集后再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粉尘共用一个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41618-2022《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未被完全收集的以上五种粉尘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内排放,车辆运输粉尘采取厂区道路硬化、及时清扫路面保持路面清洁并限制车速等措施后,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41618-2022《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A.1中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冬季供暖采用电取暖。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破碎机、消化机、磨机等设备首选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布局并对设备基座安装减震垫封闭车间生产,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和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集中收集,暂存在厂区内垃圾箱中,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生产原料回用。妥善处置各种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堆放,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5、本项目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本项目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管理和防范风险,避免事故的发生。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初审:赵竹影 复审:尚学成 终审:汪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