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现对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双阳区分局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进行清理,下列执法人员因个人等原因,注销原有执法证件。被注销的执法证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时失效,任何个人不得持注销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其他活动,特此公告。
注销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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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执法证号 |
1 |
郭伟平 |
07010015839 |
2 |
吴宁 |
070100158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