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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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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双阳区杏林健康咨询服务部未建立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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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
长双卫医罚2026-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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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罚单位(人) |
任传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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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
2026年5月20日双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接到投诉举报,具体内容:投诉举报人邢女士,于2026年4月18日在双阳区杏林健康咨询服务部治疗耳鸣,经调查核实,该店使用的相关产品未严格执行消毒产品检查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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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和处罚结果 |
《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责令限期改正,罚款1000元,结合《吉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责令限期改正,罚款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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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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