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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双阳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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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双阳区思美蒂美肤中心未取得诊所备案凭证从事医疗美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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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
长双卫医罚2025-0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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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罚单位(人) |
双阳区思美蒂美肤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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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
2025年11月20日双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接到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阳分局案件移送,具体内容:双阳区思美蒂美肤中心经营者谭惠卉未取得诊所备案凭证在店内给顾客注射“玉毒”肉毒毒素从事医疗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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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和处罚结果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结合《吉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给予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680元人民币(已上缴到公安部门),并处以13000元人民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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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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