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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市双阳区权责清单(2025年版)》《长春市双阳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 (2025年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12-31 16:06  来源:区政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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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双阳区政府向各乡镇(街道)和经开区下放了一批权力事项,形成了《双阳区赋予乡镇(街道)权力事项清单(第一批)》和《区政府赋予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部分行政权力清单(第一批)》。然而,在后续的基层治理实践中发现,部分下放权力由于专业性技术性强、基层人员和资源不足等原因,出现承接困难的情况。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管理,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区政数局组织开展了此次权责事项动态调整工作。 

一、政策调整背景

  国家和省级层面高度重视基层治理权责不对等问题,陆续出台政策文件规范基层权责清单管理。中办、国办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中办发〔2024〕56 号)明确要求清理规范已下放事项,根据基层承接能力进行调整;省委组织部、省委社工部印发的《贯彻落实〈关于破解基层治理 “小马拉大车” 突出问题的若干措施〉任务分工方案》(吉社发〔2024〕7号)也强调要及时上收基层无力承接的专业性技术性强的事项,防止责任转嫁。在此背景下,区政数局开展专项调研,结合基层行政权力运行实际,推动了本次权力清单的调整。 

二、权力事项调整程序

  本次调整严格遵循规范程序进行。区政数局于8月26日正式启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首先向各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下发指导目录并提出动态调整建议,再由区本级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根据自身权力承接和运行情况,提出权责清单调整申请;然后,区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调整的事项进行评估确认;接着,区司法局对调整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核;最终,调整事项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经审议通过后,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将向社会公布。 

三、权力事项调整具体内容

(一)长春市双阳区权责清单调整情况

  对《长春市双阳区权责清单(2022年版)》进行调整,共涉及22个部门的380个事项,具体如下: 

  新增42项,其中包括行政处罚20项、行政给付10项、行政确1项、行政许可6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 

  调整335项,其中包括行政裁决2项、行政处罚186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检查16项、行政奖励4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确7项、行政许可64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行政权力51项,修改和完善相关依据; 

  取消3项,其中包括行政处罚1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 

  动态调整后,双阳区本级权责清单总计3866项,其中行政裁17项、行政处罚2531项、行政给付57项、行政检查180、行政奖励56项、行政强制103项、行政确认166项、行政调解1项、行政许可434项、行政征收13项、其他行政权力308项,形成《长春市双阳区权责清单(2025年版)》 

(二)长春市双阳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调整情况

  1.各街道(乡镇)调整情况: 

  对照《长春市双阳区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结合乡镇(街道)调整申请,全面梳理确认法律法规设定依据调整、本级无承接能力、履职事项清单确定上收等情况,拟对《长春市双阳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2023年版)》涉及的281个事项提出动态调整建议: 

  云山街道40项,其中调整8项,上收32项; 

  平湖街道30项,其中调整8项,上收22项; 

  奢岭街道50项,其中调整14项,上收36项; 

  山河街道31项,其中调整11项,上收20项; 

  鹿乡镇31项,其中调整11项,上收20项; 

  齐家镇28项,其中调整8项,上收20项; 

  太平镇28项,其中调整8项,上收20项; 

  双营乡43项,其中调整8项,上收35项。 

  2.调整后保留事项情况: 

  动态调整后,各乡镇(街道)保留权责清单事项分别为: 

  云山街道136项、平湖街道106项、奢岭街道158项、山河街114项、鹿乡镇131项、齐家镇106项、太平镇125项、双营乡131项。形成《长春市双阳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2025年版)》 

四、政策实施后续举措

(一)清单同源发布

  此次动态调整内容将以区政府名义正式下发文件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同时区政数局将对省权责清单管理平台、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内事项信息进行补充完善,确保事项信息及时对外公开。 

(二)强化权力运行管理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立即部署,安排业务科室协调各乡镇(街道)做好权力上收的衔接事宜,统筹做好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资源保障、执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同时要做好对乡镇(街道)保留权力运行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要继续加大基层执法力量的培训力度,持续提升执法队伍的责任意识、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确保行政权力用好用足。 

(三)加强权力运行监督

  区政数局和区司法局将持续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权力事项清单管理及运行工作的监督。一方面,在省市下放清单范围内,根据基层实际需求和管理情况,最大限度地下放行政权力,提高权力下放的质量和效果;另一方面,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规范和监管,在精准管理的同时,注重提升服务的前瞻性,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各职能部门务必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权责事项清单行使权力,坚决杜绝在清单外设定和行使权力的行为,做到依法行政。欢迎社会各界对权责清单事项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各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初审:宋金樑  复审:狄庆天  终审:张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