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推动政府全面正确履职尽责,按照省、市政务服务规范化管理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我区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年初以来,区政数局先后组织33个部门、8个乡镇(街道),围绕当前法律规章立改废释情况和我区工作实际,对2022、2023年已公布的各类事项清单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并围绕国家各类事项统一汇编情况,认领梳理了我区可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现向社会公布,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区本级权责清单方面
比照《行政许可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调整情况,对2021版清单内原有相关法律依据进行调整,在原有清单的基础上新增54项,调整406项,取消15项,形成区本级2022版权责清单初稿,并经过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形成了《长春市双阳区本级权责清单(2022版)》,共涵盖权责事项3830项。
二、乡镇(街道)级权责清单方面
今年,我们对现行公布乡镇(街道)级权责清单的相关事项法律依据进行了调整,调整情况为:云山街道新增138个事项、奢岭街道新增138个事项、山河街道街道新增99个事项、平湖街道新增100个事项、鹿乡镇新增81个事项、齐家镇新增81个事项、双营乡新增119个事项、太平镇新增80个事项,8个乡镇(街道)共性调整事项1项,其他均为差异化调整。经调整后,分别汇编成8个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初稿,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形成乡镇(街道)级权责清单(2022版),现各乡镇(街道)权责清单事项数为:云山街道190项、奢岭街道292项、双营乡204项,鹿乡镇255项、山河街道255项权力事项、太平镇168项、齐家镇137项、平湖街道250项。
三、赋予乡镇(街道)权力事项清单方面
按照省政数局相关工作部署,围绕《指导目录》内涉乡镇(街道)级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初步形成了《长春市双阳区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结合地区实际,协调各乡镇(街道)对《指导目录》内容进行了逐项认领,其中涉及鹿乡镇21项、平湖街道7项、齐家镇4项、山河街道4项、奢岭街道27项、双营乡7项、太平镇16项、云山街道4项,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后,最终形成了《长春市双阳区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第二批)》。此次清单汇编,共涉及我区各乡镇(街道)可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60项,其中,行政处罚56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给付1项。
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方面
根据省、市政数局相关工作要求,我区围绕《吉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长春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内涉及县级和乡镇级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形成了《双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初稿,结合区情实际,协调各相关部门对初稿内容进行了逐项认领,最终形成了《双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此次清单汇编,共涉及我区可行使的行政许可事项247项。
五、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方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国办函〔2022〕110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行政备案规范管理工作部署,参照《吉林省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版)》和《长春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版)》梳理形成《双阳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版)(征求意见稿)》,结合我区实际,协调各部门对相关清单内容进行了逐项认领,最终形成《双阳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版)》,共涉及涉及 24个区级部门,共209项行政备案事项。
各职能部门要严格依照权责清单行使权利,不得在公布的清单外设定和行使权力,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对权责清单事项进行监督和指导,并提出宝贵意见,便于规范各部门依法依规行使行政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