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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制定双阳区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7-02 14:58  来源: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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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规定,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提高我区污水的处理能力和处理水平,加大污染防治力度,改善水环境质量。按照省市发改委的工作要求,经区政府批准,程序:成本按照长春市发改委成本监审报告数据,制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方案,通过风险评估暨专家论证会,政府网站公告,司法评审程序,落实制定我区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工作任务。

  二、重大意义

  为更好促进我区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大污水处理收费力度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运营效率。提高污水处理市场化程度和处理效率。

  三、制定双阳区城区污水处理收费的依据

  按照省发改委的意见,以“长春市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公司2018-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成本监审报告”(长发改成价监字【2021】1号)为依据。

  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要求,重点建制镇每吨应调整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0元。

  四、主要内容

  制定污水收费标准如下:

  (一)居民(含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生活污水处理费为0.85元/吨。

  (二)非居民污水处理费为1.20元/吨。

  (三)特种行业污水处理费为2.20元/吨。

  五、对弱势群体实施优惠减免政策。

  为确保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不因征收污水处理费而影响生活用水。对低保户按每月按减少5吨污水处理费的标准征收;对低保边缘户按每月按减少4吨污水处理费的标准征收。

  六、做好城区污水处理收费征收工作,信息公开和宣传解读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缴纳污水处理费是国家政策要求的,对促进污水处理和水污染防治是十分必要的。

  七、征收时间。2021年8月 1 日起征收。

 

文件: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制定双阳区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